2020年海南城鄉居民醫保暫行辦法
海南省醫保局近日印發了《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中醫適宜技術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可達95%。
海南還在全國率先取消戶籍限制,規定已經取得本省居住證且符合條件的外省戶籍和外籍人員也可參保并享受待遇。
01、實施“六個統一”
據海南省醫保局待遇保障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整合了海南現行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醫保,未來將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標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
參保范圍擴大至5類人群。
(1)具有本省戶籍,未納入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人員;
(2)不能足額享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且確無能力補繳的退休人員;
(3)具有本省學籍的大、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在校(園)生(含港澳臺及外籍大學生;
(4)已經取得本省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外省戶籍非從業人員;
(5)已經取得本省居住證,未納入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外籍人員;
(6)服刑人員(包括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人員)。
02、2020年城鄉醫保繳費
2020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250元。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原則上每年繳費一次,集中征繳期為9月至12月。新生兒、本省戶籍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刑滿釋放人員等特殊人群可延長參保繳費時間。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由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03、報銷比例可達95%
《辦法》明確,城鄉居民醫保實行轉診制度和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差別化醫保支付比例,報銷比例可達95%,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04、醫保報銷比例
(1)《辦法》規定,一個年度內,一級醫院基金起付線為100元(門診特殊疾病不設起付線),報銷90%;二級醫院為300元,報銷75%;三級醫院為350元,報銷65%。
(2)海南將適當提高中藥飲片、針灸、推拿和拔罐等中醫適宜技術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一級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5%,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8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75%。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3)參保患者年度內住院、門診慢性特殊性疾病單次或累計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自付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部分,大病保險基金給予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4)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05、大病醫保報銷
(1)和以往相比,《辦法》中對大病醫保報銷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從5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
二是從2019年9月份起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三是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8000元、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為4000元(即個人自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報銷范圍內的住院統籌年度內和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費用達到8000元,不含8000元以下費用、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達到4000元,不含4000元以下費用),2020年最高(封頂線)支付限額從2019年的22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實行政策傾斜,建檔立卡貧困戶大病不用愁
為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待遇,《辦法》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范圍。
同時,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行政策傾斜: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由政策給予代繳,在鄉、村兩級新農合公立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患有門診特殊疾病的,在省內省級、市縣級新農合公立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住院不設起付線,在省內省級、市縣級新農合公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大病保險起付線8000元降至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