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治區醫保局了解到,自治區醫保局、自治區財政廳、廣西稅務局近日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8年的基礎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520元;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
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按照每人不低于250元的標準繳納,降低并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需轉區外治療的,超出大病起付線部分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最低為60%。
同時,大病保險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政策傾斜繼續按現有政策執行,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10%,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
根據《通知》,我區將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提高大病保險待遇,降低并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統計部門最新公布的上一年度廣西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低于該比例的,可不做調整。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需轉區外治療的,按轉外就醫管理辦法經設區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并辦理轉院手續的,超出大病起付線部分合理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60%。
值得一提的是,我區將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大病保險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政策傾斜繼續按現有政策執行,即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