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參保
(一)當年新出生的嬰兒,母(父)親參加當年本市居民醫保的。
由其監護人在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持戶籍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街道(鄉鎮)、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不繳納出生當年居民醫保費,自出生之日起隨其母(父)親享受出生當年居民醫保待遇。超過(含)3個月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需繳納出生當年居民醫保費,從參保繳費之日起3個月后享受出生當年居民醫保待遇。
(二)當年新出生的嬰兒,母(父)親未參加當年本市居民醫保的。
由其監護人在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持戶籍或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鄉鎮)、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當年居民醫保待遇。超過(含)3個月辦理參保繳費的,從參保繳費之日起3個月后享受出生當年居民醫保待遇。
醫療保險待遇
每個參保居民在一個保險年度內,除大病保險賠付外,居民醫保基金報銷費用的最高限額標準為15萬元。
住院報銷比例
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級別 | 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級別 | ||||
一級及以下 | 二級 | 三級 | 省內三級 | 其他 | |
起付線(元) | 200 | 400 | 900 | 900 | 按住院總費用先由個人自費30%,剩余部分按45%報銷。 |
報銷比例(%) | 85 | 75 | 50 | 50 |
住院分娩醫療費用限額補助標準為:
自然分娩800元、剖宮產分娩13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個嬰兒,增加200元。
住院就醫辦理(一)參保居民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經定點醫療機構醫師出具住院證明,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辦理入院手續。
(二)未辦理《社會保障卡》、《身份證》的參保居民,憑《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入院手續。
(三)無《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戶口簿》的參保居民,憑參保繳費憑證、參保地村委會(社區)證明以及參保編碼辦理入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