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保范圍
具有南寧市興寧區戶籍,除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外的城鄉居民。
二、繳費標準
1、2020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為250元/人?年,個人繳費應按年度一次性繳納。
2、困難、特殊人群(低保對象、殘疾人、五保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結扎戶的父母及其子女等)參保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按規定給予補助。
三、參保登記
城鄉居民按戶籍所在統籌地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參保人員需先進行參保登記,已參保人員無需再進行參保登記即可直接繳費。
1、在鄉鎮以行政村為單位、在城鎮以所在街道社區為單位組織轄區居民進行參保登記。
2、新生兒在出生后3個月內,辦理入戶手續后由其親屬等到戶籍所在地村級或社區就業社保服務平臺窗口(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3、通過手機進行參保登記
通過關注“南寧人社”微信公眾號,進入“掌上辦理”--“參保繳費”- -“居民醫保參保”進行參保登記。為了簡化經辦流程和手續,建議采取手機進 行參保登記。
四、繳費辦法
2020年南寧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繳費人可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自助繳費渠道進行自主繳費或幫他人繳費。繳費渠道為關注“廣西稅務12366”微信公眾號、“廣西稅務局”APP官網、移動智能終端(POS)、持身份證到市縣區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廣西農信社、柳州銀行、桂林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北部灣銀行等12家簽約銀行儲蓄網點柜臺辦理,也可延用原銀行委托代繳(扣)參保費方式(具體由各鎮辦根據具體實際執行)。
五、參保繳費時間待遇享受期
1、連續參保繳費。城鄉居民應當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新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新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初次參保繳費。初次參保的人員,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新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當年1月1日至6月30日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從當月15日前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后的次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中斷參保繳費。中斷繳費1年以上續保的人員,從足額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從第3個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4、逾期參保繳費。城鄉居民逾期繳費的,足額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從次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5、新生兒繳費。新生兒在出生后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在出生后3個月以上參保繳費的,從次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六、報銷待遇
(一)門診醫療統籌待遇
(二)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待遇
(三)住院醫療待遇
七、異地住院就醫報銷
參保人員在異地住院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在規定基礎上降低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