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醫保局近日印發了《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中醫適宜技術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可達95%。海南還在全國率先取消戶籍限制,規定已經取得本省居住證且符合條件的外省戶籍和外籍人員也可參保并享受待遇。
實現“六統一”
2020年度每人需交250元
據海南省醫保局待遇保障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整合了海南現行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醫保,未來將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標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參保范圍擴大至5類人群,2020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250元。
5類人群包括具有本省戶籍,未納入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人員;不能足額享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且確無能力補繳的退休人員。具有本省學籍的大、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在校(園)生(含港澳臺及外籍大學生)。已經取得本省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外省戶籍非從業人員。已經取得本省居住證,未納入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外籍人員。服刑人員(包括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人員)。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原則上每年9月至12月集中征繳一次,特殊人群可延長參保繳費時間,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會適時調整。
報銷比例可達95%
建檔立卡貧困戶大病不用愁
《辦法》明確,城鄉居民醫保實行轉診制度和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差別化醫保支付比例,報銷比例可達95%,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辦法》規定,一個年度內,一級醫院基金起付線為100元(門診特殊疾病不設起付線),報銷90%;二級醫院為300元,報銷75%;三級醫院為350元,報銷65%。海南將適當提高中藥飲片、針灸、推拿和拔罐等中醫適宜技術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一級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5%,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8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75%。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參保患者年度內住院、門診慢性特殊性疾病單次或累計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自付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部分,大病保險基金給予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海南省醫保局提醒,參保城鄉居民因病情需轉省外醫療機構就醫的,需到原收治的定點醫療機構提出申請并經參保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其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未經參保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自行到省外醫療機構就醫的,其符合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一律按35%給予報銷。未經轉診到本省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報銷比例的基礎上降低10個百分點。
海南省醫保局待遇保障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海南還將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經辦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一站式”結算,完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實現與國家異地就醫結算平臺有效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