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醫保的保障跨度從原來的9月31日至10月1日改到12月31日至1月1日。由此今年的繳費時間也從歷年的7月改到了9月,除此之外,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去年的基礎上再提高40元,達到了490元。
合肥市居民醫保新政即將實施
日前,合肥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合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合肥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合肥市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據悉,在今年年內,合肥市將全面完成城鄉居民醫保的整合。此次《實施辦法》出爐可謂是恰逢其時,將為并軌后的參保工作提供具體的政策支持。新政實施后,合肥市及各縣(市)原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存在分歧的,將參照新政統一執行。
個人繳費提高到每年220元
去年,合肥市城鎮居民個人繳費標準是150元/人、大學生是80元/人,各縣(市)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為180元/人。今年,國家規定的城鄉居民醫保最低籌資標準為財政補助490元/人、個人繳費220元/人。按照《實施辦法》,合肥市將按不低于國家、省規定標準執行。在醫保總體待遇上,去年合肥市城鎮居民為16萬元/人,各縣(市)新農合為20萬~30萬元/人不等。并軌后,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每年30萬元/人。
住院報銷比例最高可達90%
在住院待遇上,新政做出了明確規定。合肥市整合原來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待遇,統一了起付線及支付比例。具體來說:參保居民在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省屬三級醫院住院治療,起付線分別為200元、400元、600元、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90%、85%、80%、75%。
同時,跨縣域和合肥市區住院治療的,起付線增加1倍。通過分級診療逐級轉診和在上級醫院急診搶救的,基金支付比例不變。未通過分級診療逐級轉診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參保學生、未成年人、特殊疾病患者等人群,享受住院起付線減免。在此基礎上,新政將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也納入減免范疇。
普通門診不再設起付線
根據新政,基層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實行按比例封頂報銷。
在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醫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單次分別最高支付20元、50元,一個年度內基金累計最高支付個人100元。大額普通門診,一個年度內,參保居民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普通門診(不含特殊病門診)治療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藥費,單次達到300元且年度累計超過600元的,超過600元部分按40%比例給予報銷,年度基金累計最高支付1500元/人。
住院分娩補助1200元
除了住院報銷和門診待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還享受住院分娩、殘疾人輔助器具、捐贈器官或組織手術等其他待遇。其中,《實施辦法》規定,住院分娩統一調整為1200元/次,高于安徽省劃定的標準。
具體來說,參保產婦住院分娩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定額補助1200元,產婦分娩期因并發癥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按同類別醫院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執行,不再享受定額補助。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按裝配費用的50%比例給予補助,補助周期為五年。下肢殘疾人裝配下肢假肢,每具大腿假肢最高補助2000元,每具小腿假肢最高補助1000元;7周歲以下(含7周歲)聽力障礙兒童配備助聽器,每只最高補助3500元。符合規定的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復印件、輔助器具裝配單及發票在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補助手續。
大病保險參保人無需單獨繳費
《暫行辦法》明確,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居民(含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時間與基本醫保待遇時間一致。在資金籌集上,大病保險基金通過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劃撥籌集,2018年的籌資標準為60元/人。也就是說,參保人無需單獨繳費。
參保居民患重大疾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在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一個保險年度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部分,由大病保險給予保障。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與今年相比,下降了5000元。其中,醫療救助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社會散居孤兒、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大病保險起付線為5000元。
大病保險后還能申請醫療救助
在支付比例上,一個年度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分段按比例報銷:5萬元(含)以下的60%,5萬元至10萬元(含)的70%,10萬元至20萬元(含)的75%,20萬元以上的85%;醫療救助對象分段支付比例分別為65%、75%、80%、90%。
另外,參保居民因患重大疾病導致醫療費用負擔過重,以至于影響基本生活時,可在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和大病保險待遇后,申請醫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