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6〕57號)中有關新生兒參保和待遇支付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新生兒醫療保險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政策
各市要按照晉政發〔2016〕57號文件要求,嚴格落實新生兒落地參保政策。新生兒出生當年,憑新生兒戶籍或其父母戶籍證明材料,在戶籍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當年不再繳費,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
二、優化經辦服務
各市要進一步精簡新生兒參保登記手續,優化待遇支付流程,實現新生兒參保登記“三個一”辦理,即“只填一次表、只進一扇門、一次性辦結”,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后一公里”。有條件的地區可將新生兒參保登記權限下放到新生兒戶籍所在社區(村),方便就近辦理。要建立數據統計制度,在醫保信息系統增加新生兒類別標識,將參保登記的新生兒納入參保統計范圍,并及時對本市新生兒參保、就醫、待遇支付等情況進行梳理匯總,每年1月20前將上年度情況上報省醫療保障局(sxybjdyc@163.com)。各市要將新生兒落地參保宣傳工作納入對相關定點醫療機構的考核范圍。
三、加強政策宣傳
各市要通過宣傳單、網站、APP、公眾號等多渠道、多媒體方式,針對特定人群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政策和經辦流程知曉率;鶎佣c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要結合所承擔的孕婦建檔建卡業務,向懷孕期婦女及家屬進行宣傳,使其盡早知曉新生兒落地參保政策和辦理流程。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婦產專科醫院、綜合醫院婦產科等在門診、住院部等顯著位置進行宣傳,同時要盡到告知義務,建立工作臺賬,充分利用孕產婦保健手冊、告知書等媒介,向孕產婦進行政策宣傳,確保不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