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醫療保障局與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2019年度新農合集中籌資個人繳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2019年度新農合參保群眾個人繳費標準、繳費時間以及報銷標準等重要事項。
《通知》指出,2019年度貴州省新農合參保群眾個人繳費標準將執行國家要求的220元/人,集中籌資繳費時間為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底。在集中籌資繳費期內,各地要在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增設參保便民服務點,讓群眾能就近參保、多點參保。
《通知》規定,各地要合理統籌相關資金,落實農村建檔立卡扶貧人口、特殊人員等農村貧困人口傾斜保障政策,對特殊困難人群參合給予資助。對建檔立卡人口參合的個人繳費部分,按照每人100元的標準定額資助,資助參合資金部分按深度貧困縣、貧困縣、非貧困縣分成三類地區,由省、市、縣三級政府安排專項資金按不同比例分擔。縣級政府可統籌整合醫療救助基金、社會捐助資金等資助參合;對農村計生“兩戶”家庭成員參合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衛生計生部門全額資助;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單位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府辦函【2015】209號)明確的救助對象,對特困供養人員、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肇事肇禍的精神障礙患者參合的,個人策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全額資助。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參合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標準予以資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參合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標準予以資助。
《通知》強調,2019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不低于25萬元;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擴大門診保障范圍,減輕患者門診費用負擔;住院費用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要保持在75%左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要達到80%左右。各統籌地區結合實際制定本統籌區域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政策,穩步提高基本醫保報銷標準,提升群眾感受;統籌調整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政策,在基本醫保支付范圍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大病保險支付范圍,提高大病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切實減輕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參保患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