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異地就醫醫保報銷范圍
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或門診(含城鎮職工特殊慢性病門診、離休人員和優撫對象普通門診)符合異地就醫政策的就醫費用。
(1)臨時外出人員異地就醫住院可報銷的費用僅限因急癥、危癥在當地緊急治療的醫療費用;
(2)因本地醫療條件無法醫治需前往外地就醫治療的,應辦理區外轉診手續(烏魯木齊市具有轉診資格的三級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方可報銷。
(3)長期異地備案時間最少一年,期間社會保障卡在烏魯木齊暫停使用,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會在次年初返還至參保人社保代付銀行卡。備案一年內不得終止異地備案。
(4)沒有醫療保險銀行代付信息的,需要提供參保人烏魯木齊市社保協議銀行柜臺存取款業務憑條。
報銷流程:
注:參保人員需要先自己墊付醫療費用,出院后才可報銷醫療費。
1、醫療終結后6個月內參保人員攜帶住院材料、醫療機構等級材料前往烏魯木齊社會保險管理局醫療保險待遇支付部門申請醫療費用報銷。
2、參保人和申報人需承諾提交材料證實有效,已知道利用虛假材料騙取醫療保險基金,將終止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并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并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烏市社保局或其委托機構對就醫費用進行核查。
3、經審核資料及相關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有關規定報銷,報銷金額按照參保人員申報的領取方式支付給本人。
若超過申報時限,無特殊原因的,將無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注意事項:
1、申報資料上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要求與身份證的基本信息一致,否則不予申報;
2、就醫醫院:臨時異地限當地社會保險定點醫院;長期異地限備案醫院;轉外就醫限轉診醫院。(突發疾病不受限制)
3、申報時限:醫療終結后6個月內申報;
4、申報時間:正常工作日;辦結時限:4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