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啟動實施哈爾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制度,全面實現就醫購藥“一卡通”、“一站式結算”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重新界定參保范圍
保障范圍實現全覆蓋
據哈爾濱裝修網了解,《意見》重新界定了參保范圍,保障范圍實現全覆蓋。包括:
城鎮非從業居民、農村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常住人口;
大學生、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新生兒等。
一制兩檔,差別繳費
集中繳費 待遇期限一年
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為保證兩項制度的平穩銜接與過渡,籌資標準采取“一制兩檔,差別繳費”的辦法,對應設計了兩檔待遇標準,按省要求,再逐步過渡到一個檔次。
2018年,成人居民一檔320元,二檔210元,大學生和學生兒童執行210元標準。大學生畢業后兩年待業期內可按大學生標準繼續繳費。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年預繳費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個人參保繳費的集中繳費期。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期限為每個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困難人員資助標準
特困供養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上述人員簡稱“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補助,所需資金由醫療救助資金解決。
對上述困難人員中的在校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與所在學校各承擔50%;成人居民個人繳費部分,統一按一檔標準給予補助。
怎么辦?
哈爾濱裝修網了解到,成人居民、散居兒童和畢業后兩年待業期內大學生,在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鄉(鎮)政府公共服務中心、勞動保障工作站、村委員會辦理參保登記、信息采集及繳費手續;
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由所在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統一組織辦理參保登記、信息采集及繳費手續。
對參保居民繳費后移居境外、參軍、升學(非本地大學)、戶籍遷出及死亡等的,保險關系自行終止,其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期啟動后當年所繳費用不予退回。
對城鄉居民參保后,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政府其他醫療保障的,其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期啟動后所繳費用不予退回。
對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期之后參保的,其當年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資金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次性足額繳納,其中,新生兒和春季新入學大學生僅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困難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定額補助。
對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成人居民,醫療保險費已繳至2018年且不足一個年度的,在集中繳費期內按月核定、收繳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待遇。
待遇期限
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期內參保登記并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醫療保險待遇期限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期之后參保繳費的,自繳費滿三個月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含90天)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按規定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新入學大學生按照規定繳費的,自入學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居民轉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之日起,終止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在集中繳費期內連續繳費的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學生兒童,其醫療保險待遇延續享受至2018年12月31日。
報多少
社區及鄉鎮衛生院看病報銷比例最高達90%
據哈爾濱裝修網了解,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同程度的降低住院起付標準,提高住院報銷比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傾斜,引導和鼓勵居民首診進社區,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5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鄉鎮衛生院報銷比例達到90%。
按照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左右設定了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一檔18萬元,二檔16萬元,大學生和學生兒童執行18萬。
對慢性病、常見病門診治療納入門診支付范圍,定點醫療確定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50%,報銷額度設定為160元、200元、300元檔次,報銷額度均高于原有兩項制度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