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醫療保險
住院醫療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需住院治療而支出的各項費用負保險給付責任的健康保險。目的在于解決被保險人因住院而產生的高額費用支出問題。為了防止被保險人故意延長住院時間產生不合理醫療費用開支,對于首次投保或非連續投保住院醫療保險時有免賠期規定,且通常重大疾病住院免責期長于一般疾病住院免責期。但是,對于意外傷害住院和連續投保的則無免責期規定。這類保險合同通常還有最長住院天數和每日補貼金額等規定。
二、索賠與賠付
1.投保人、被保險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被保險人在非指定醫院就醫,必須事先征得保險公司同意,否則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2.保險金的申請。被保險人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支付,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于被保險人出院后30日內,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及交費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由保險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醫療診斷書(寫明診斷全稱、簡單病史及治療過程)及住院醫療費用的原始憑證,結算明細表和處方;
(4)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保險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余給付申請書及上述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于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白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3.爭議處理。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未達成協議的,可申請仲裁或向保險單簽發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保險責任
1.保險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合同生效60日后(續保除外)因疾病在指定醫院住院所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依下列約定承擔保險責任:(1)住院費保障。住院費保險金按被保險人實際住院床位費用給付,并規定每日給付限額和每次住院最長給付天數。(2)住院雜項費及手術費保障。對被保險人因每次住院所引起的雜項費及手術費,保險公司按約定的比例計算給付保險金。雜項費及手術費指一般護理費、醫藥費、治療費、診療費、檢查費、化驗費,放射費、麻醉費、輸血費、輸氧費、材料費、手術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不淪一次或多次發生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均按規定分別給付保險金,當累計給付保險金達到保險金額全數時,合同效力終止。
2.責任免除因下列原因之一,致使被保險人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為致被保險人傷害、患病住院;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 品;
(4)被保險人受酒精、毒 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5)被保險人駕駛無照或法律禁止的機動交通工具及無有效駕照或酒后駕駛機動交通工具;
(6)投保前已患的各種慢性疾病;
(7)被保險人被確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8)被保險人妊娠、安胎、流產、分娩、節育,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損害或疾病;
(9)美容手術、外科整形、天生畸形矯正,牙齒治療及手術;
(10)購置移植器官、安裝人工器官、購買輪椅、心臟起搏器、助聽器及配鏡;
(11)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12)戰爭、軍事行動、暴 亂或武裝叛亂;
(13)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因此導致的疾病;
(14)一般身體檢查、療養、康復治療、特別護理或靜養;
(15)社會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規定的自費項目和藥品;
(16)未經衛生管理部門批準的醫療收費項目。
以上就是小編為各位介紹的住院醫療保險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我們在生活中做任何事都要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要學會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