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機構】:上海區縣醫保中心
【辦理事項】:醫療費報銷
【咨詢電話】:021-12333
報銷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上海醫療保險;
2、符合上海醫保政策發生的醫療費用。
報銷資料:
1、醫療憑證報損清單;
2、報失期間個人現金支付的醫療費用清單;
3、身份證(或戶口簿);
4、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5、社會保障卡 (包括學籍卡);
6、醫保卡;
7、《上海市基本醫保門急診就醫記錄冊》;
8、就醫記錄冊急診附頁;
9、醫療費收據;
10、相關病史資料;
11、住院醫療還需提供出院小結及復印件、醫療費明細清單。
報銷流程:
參保人員攜帶資料在發生醫療費用之日起的3個月內到就近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醫保服務點或者區縣醫保事務中心報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