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女士問,本人今年37歲,北京市戶口,今年剛剛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聽說按照北京市社保局有關規定,女職工退休時繳費年限需要繳滿20年才能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按照現在的年齡,到達50歲或55歲退休時,繳納醫療保險的年限僅僅達到13年或15年。因此,想問一下,這種情況退休后,自己能享受北京市醫療保險待遇嗎?如果屆時達不到辦理退休規定的繳費年限怎么辦?再問,明年有可能赴上海工作,到時醫保怎么辦呢?
國家對職工退休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最低年限有明確規定,只有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才能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但同時也規定,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男職工繳費年限要達到25年,女職工要達到20年,退休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綜上所述,您不用擔擾未來的醫療保險,只要現在參加醫療保險,就能保證當期的基本醫療。而在將來達到退休年齡時,完全可以通過繼續繳納醫療保險,或在一定條件下進行一次性補繳,就可以符合和滿足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的條件。
對此,我們的建議是:最好今后不要中斷繳費,因為醫療保險一旦中斷,中斷期間無法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同時,您也不必為可能到外地工作而擔心,根據社保有關規定,勞動者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計算的,并且是可以實現轉移和接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