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日前公布了,具體有哪些內容值得我們去關注的?下面去看看吧!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陜政辦發〔2017〕42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27日
陜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
2017年是貫徹落實全省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和實施“十三五”醫改規劃的重要一年。深化醫改工作要堅持以推進健康陜西建設為統領,以綜合醫改試點為抓手,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循序推進的基本路徑,注重體制機制創新,推動“三醫”聯動,制定和落實好各項醫改政策,著力抓好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等5項制度建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綜合改革,進一步增強醫改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努力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
一、制定出臺有關政策文件
1.制定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制定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2017年6月底前完成。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3.制定改革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2017年8月底前完成)
4.制定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2017年9月底前完成)
5.制定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省國資委負責,2017年9月底前完成)
6.制定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實施意見。(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2017年9月底前完成)
7.制定醫教協同推進醫學人才培養改革與發展的實施意見。(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2017年9月底前完成)
8.制定完善公立醫院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9.制定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政策。(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扶貧辦、省財政廳、陜西保監局負責,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10.制定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落實各項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制度。
11.多形式組建全科醫生服務團隊,家庭醫生簽約實行網格化管理、團隊化服務,以重點疾病和重點人群入手,進一步明確簽約組織方式、簽約形式、服務內容、考核辦法等。全面落實簽約服務籌資、差異化醫保支付、職稱評審等各項配套政策,探索全科醫生收入與簽約履約掛鉤機制,改革完善家庭醫生分配機制。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達到60%以上,把所有貧困人口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范圍。(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12.醫療衛生機構全部設立全科醫學科,縣及縣以上綜合醫院應獨立設置全科醫學科。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每萬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醫生。以支付方式改革為紐帶,健全分級診療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占診療總量力爭達到60%左右,縣域內就診率力爭達到90%左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13.每個設區市至少建成一個有明顯成效的醫聯體(醫療集團),有條件的市加快建立第二醫療集團。三級公立醫院全部參與醫聯體建設,在大城市實行醫聯體+全科醫生的模式;在市區推行醫療集團,推動醫療集團、醫聯體建立內部上下轉診機制;在縣域全面推行縣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試點醫療共同體;跨省域組建專科聯盟;在邊遠地區發展遠程醫療協作網。(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14.完善常見病種出入院和雙向轉診標準,合理確定差別化報銷比例,重點暢通向下轉診渠道,實現不同級別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有序轉診。推動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向下轉診,開展診療?康復?長期護理連續服務模式試點。組織開展三級醫院日間手術試點。(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15.督促市、縣落實《陜西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及資源配置標準(2016-2020年)》,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綜合性醫院的數量和規模。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之間的分工協作,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互補,層次分明,協作有力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16.加強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建設和學科建設,加強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科室以及緊缺專業臨床專科建設。實現貧困縣縣醫院遠程醫療全覆蓋。(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二)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17.持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組建各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初步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管理體制和治理機制。開展制定公立醫院章程試點。(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18.城市公立醫院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全部實行零差率銷售,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省直省管醫院、中央在陜高等院校附屬醫院、部隊醫院、企事業單位所屬醫院等各類公立醫院同步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并納入駐地區域衛生規劃和分級診療體系。(省物價局、省軍區后勤部、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共同負責)
19.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加強對改革實施情況的監測和評估,建立健全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強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與醫藥、醫保、醫療政策銜接聯動。落實財政補償政策,建立新的補償機制,對取消藥品加成后所減少的合理收入按規定予以補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共同負責)
20.深化公立醫院編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地方事業編制總量內,積極探索編制備案制。在寶雞、延安、漢中市開展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予以傾斜;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在核定的績效工資內合理提高人員獎勵水平。試行公立醫院院長年薪制,落實公立醫院分配自主權,建立以質量、公益性為導向的醫院考評機制,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共同負責)
21.開展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試點,強化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控制醫院建設規模、醫保目錄外費用占比、藥占比、耗材占比、檢查化驗收入占比等指標的權重。考核結果作為醫院院長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依據,與政府補助、醫院等級評審等掛鉤。(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負責)
22.強化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全省醫療費用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下,定期對醫療費用控制情況進行排名公示。(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3.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足額保障公共衛生、醫療保障和藥品供應等方面的財政投入,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省財政廳負責)
24.選擇寶雞市作為全省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市,加大培育力度。繼續抓好10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縣創建工作,力爭培育1-2個國家級示范縣。(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負責)
(三)建立高效運行的全民醫保制度。
25.實行“六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年內實現市級統籌。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省醫改辦、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6.試點設立醫保基金管理中心,承擔基金支付和管理、藥品采購和費用結算、醫保支付標準談判、定點機構的協議管理和結算等職能。完善大病保險制度,采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合理確定合規醫療費用范圍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險對困難群眾的精準性。(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陜西保監局共同負責)
27.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復合型付費方式改革;同步推行臨床路徑管理,鼓勵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付費方式,每個市按病種付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實施支付方式改革試點,覆蓋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并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服務,大幅度減少按項目付費的比例。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共同負責)
28.全面推行異地結算,優化省內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程序,實現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建立基本醫保、大病商業保險、應急救助、醫療救助在經辦環節的無縫銜接機制,實現“一站式”報銷。在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醫保經辦服務。(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陜西保監局共同負責)
29.深入實施健康扶貧工程,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和資源整合,全面提升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和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努力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省衛生計生委、省扶貧辦、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陜西保監局負責)
(四)建立規范有序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30.指導醫療集團、醫聯體、采購聯合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帶量議價采購。繼續推進跨省聯合集中采購工作。轄區醫療機構網采率達到100%,公立醫院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網采率達到95%以上。開展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試點。建立健全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制度,工作規則、采購結果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31.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配套政策,解決低價藥、兒童用藥等緊缺藥品的生產供應問題。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加強緊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協同應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負責)
32.落實國務院醫改辦等單位《關于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城市公立醫療機構全部實行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兩票制”,縣鎮村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逐步向“兩票制”過渡。(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33.落實處方點評制度,列出輔助性、營養性等高價藥品清單,實施重點監控。推進公立醫療機構HIS系統與省衛生計生信息平臺、省藥品采購平臺互聯互通。及時預警干預,遏制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濫用。(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五)建立嚴格規范的綜合監管制度。
34.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在醫療服務、藥品供給、醫療保障等領域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加強行政執法全程監督,探索推進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35.強化衛生行政部門行業管理職能,推進全行業屬地化管理,對區域內所有醫療衛生資源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36.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和《陜西省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2017-2030年)》,全面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加快推進中醫藥改革發展,持續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
37.全面推進兒童醫療服務領域改革與發展,加強兒科醫技人員隊伍建設。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必須提供兒科門急診和住院服務。轄區內每千名兒童床位數不少于3張。(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38.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崗位比例,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職稱評審工作。進一步落實“5+3”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3+2”助理全科醫生培訓任務,完成年度住院醫師培訓計劃。落實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年度招生計劃,做好就業安置工作。(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負責)
39.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母嬰健康安全規范化服務水平,全面實施6種重點傳染病防控策略,強化健康宣傳與促進。(省衛生計生委、省委宣傳部負責)
40.加快市縣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三大基礎數據庫和業務系統建設,實現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共享健康、診療、用藥等信息。實現與國家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對接,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廣泛應用。開展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證照試點,探索實施在線注冊、動態監管。(省衛生計生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41.推廣醫保智能監控,年底前覆蓋到大多數統籌地區,對門診、住院、購藥等行為實施高效監控。(省衛生計生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42.鼓勵社會辦醫發展兒科、精神科、老年護理等薄弱專科醫療機構,與公立醫院錯位發展。采取遷建、整合、轉型等途徑,推動城市二級醫院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專科醫院、老年護理和康復等機構轉型。加強醫養結合試點建設,建設一批特色鮮明、形式多樣的醫養結合示范基地。加強對西安市、銅川市、安康市三個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市的指導,按要求完成各項試點任務。(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共同負責)
43.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監管,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管控。(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44.強化醫改監測和經驗總結推廣。建立醫改任務臺賬,做好醫改監測和定期督查通報工作,開展城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總結各地在深化醫改中的好做法和好經驗,上升為政策制度,向全省推廣。(省醫改辦負責)
45.加強醫改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正面宣傳,做好重要醫改政策的宣傳和解讀。開展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負責人醫改政策輪訓。(省醫改辦、省委宣傳部、省衛生計生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