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局長付萍做客市政府門戶網站在線訪談欄目,圍繞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政策的組織實施、報銷標準、報銷流程等內容,詳細解讀了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并現場解答了網民關心的熱點問題。
保障對象??
城鎮居民醫保人員,全市執行同一政策
“居民大病保險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一種補充保險,它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參保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補充。”付萍說,全市凡是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都是大病保險的對象。
對于全市城鎮大病醫療保險政策是否統一?付萍的回復是肯定的。她說,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以每個市(州)為統籌單位,全市執行同一政策,統一待遇標準,統一組織實施,保險資金獨立核算。
起付標準??
“門檻費”8400元,實行分段分比例報銷
付萍介紹說,我市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是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聯系的。只要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因病住院,經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以下簡稱個人負擔費用)超過一定額度,這個額度就是參保人在一個年度內單次或多次住院累計個人負擔費用超過8400元,就進入了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
而大病保險費用是分段分比例報銷,具體的報銷比例分三段。
第一段:參保人年度內單次或多次住院累計個人負擔費用超過8400元,低于30000元(含30000元)的部分,按57%賠付(賠付額=〈個人自負費用-8400元〉×57%);
第二段:個人負擔費用超過30000元,
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的部分,按67%賠付(賠付額=21600×57%+〈個人自負費用-30000元〉×67%);
第三段:個人負擔費用超過50000元的部分,按77%賠付(賠付額=21600×57%+20000×67%+〈個人自負費用-50000元〉×77%)。
報銷流程??
參保人員不繳保險費可“一站式”結算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不需要參保人員額外繳納保險費用。”付萍介紹說,目前我市居民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是每人每年29元,所需資金是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而來,居民個人不需繳費,更不會增加參保人的繳費負擔。
按照中省市有關規定,城鎮居民大病保險通過競爭性談判采購,廣安太平洋人壽公司中標承辦我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參保人在住院產生醫療費用后,在聯網結算的醫療機構或醫保經辦機構一并核算,確定補償額,參保人不需要額外提供資料,可實現住院、報銷“一站式”結算。也就是說,患者住院后可直接在醫院結賬,不需要再回到參保地醫保局報銷。
在沒有聯網結算的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出院后再在參保地的醫保局一并核算報銷,報銷后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的金額直接打到患者本人或監護人銀行賬戶上,實行“一站式”結算。
報銷范圍??
金額不封頂門診費不在范圍內
“12月以前,一名患者在一年以內只要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額度達到了11萬元,就不能再報銷任何費用,而現在還可以在大病保險內報銷費用,居民大病保險給每個參保人又增加了一重保障。”付萍介紹說,城鎮居民基本醫保設有一個最高封頂線,即參保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從統籌基金中支付的醫療費最高限額為11萬元,也就是說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費用在一年內達到11萬元就不能再報銷,而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沒有設最高封頂線,報銷金額不封頂。
長期在外打工的城鎮居民住院時,需向參保地的醫保局申報并備案,出院后把醫療費用及有關資料拿回參保地醫保局進行報賬。而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只針對住院費用,門診費用不納入報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