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大病醫保,不是指的某一項大病,在享受完社保報銷之后,個人自付+自費的部分金額總和超過去年年社平工資的話,才進入大病醫保的報銷范圍。大病醫保的報銷范圍大致我只能舉例給你,因為沒有確切的數額的:假設:海南(海口)市當地的2011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是4萬,而你父親的治療過程在通過醫保報銷后:1、自付部分+自費診療項目及藥品的總金額3萬,那么是不進入到大病醫療的報銷范圍的。2、自付部分+自費診療項目及藥品的總金額5萬,那么根據國家的新政實施要求,報銷比例不低于50%的標準來算,還可以通過大病醫保再進行報銷50%,即2.5萬。但是,根據你說的情況來看,屬于異地就醫,那么要享受到醫保政策,在異地就醫前你需要到當地社保局(海南)去辦理異地就醫申請,取得許可后到異地就醫,才能享受到醫保的報銷,否則是享受不到的。所以,綜合考慮,假設你父親享受了醫保報銷+大病醫療報銷的報銷比例應該是>=75%以上--前提是一切符合報銷要求。
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4萬元)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均可參保。
大病醫療保險不包括的范圍如下:
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每年每人向市、區社會保險局繳納48元大病醫療保險費,在發生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部門按:0?4萬元以下報銷85%,4萬元?8萬元以下報銷90%,8萬元以上報銷95%。每一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