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全省將實行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籌資、待遇雙統一。我省日前下發了《關于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2017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籌集,統籌區域政策范圍內住院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保持在75%左右。
根據《通知》,全省統一制定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財政補助標準。2017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籌集。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計生特殊困難家庭、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等參保人員,減免個人繳費。
《通知》規定,各市區將統一全市住院費用的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及封頂線。統籌區域政策范圍內住院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保持在75%左右。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在統籌區內,一級定點醫院,住院報銷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過90%;二級定點醫院住院,報銷比例70%左右;三級定點醫院住院,報銷比例不低于50%。參保居民在統籌區外定點醫院住院,一級醫院報銷比例不低于70%,二級醫院報銷比例不低于60%,三級醫院報銷比例不低于50%。
根據《通知》,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累加,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當地城鄉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的6倍。參保居民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門診統籌支付范圍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按照以下標準支付:村衛生室(含社區衛生服務站)發生的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力爭達到70%;鄉鎮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門診費用,報銷比例不低于50%。
《通知》規定,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目錄,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目錄。允許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可分別使用30%、20%的非基本藥物的政策,并根據當地慢性病患者診療實際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處方,將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用藥納入其中,同時納入醫保報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