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
(一)參保人員可在醫保定點醫院范圍內自由選擇就醫。
(二)享受規定病種待遇的參保職工可憑規定病種證歷本及醫保卡到2家指定的醫院就診。
(三)就診時應證卡齊全。
醫療審批
(一) 特殊檢查、治療項目審批:
須持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由省醫保中心統一印制的《廣東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檢查、特殊治療申請表》及《浙江省省級單位職工醫療保險證歷本》至省醫保中心辦事服廣東省4號、5號窗口辦理審批手續,如手續齊全,中心有關人員應立即辦理。
(二)規定病種證歷本辦理:
患規定病種范圍內疾病的職工,須持定點的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廣東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診斷證明及門診治療建議書》、病歷及有關檢查、化驗報告等資料和一寸照片,至大廳4號、5號窗口辦理審批,至3號窗口領取“規定病種”門診病歷本。規定病種每年復審一次。符合規定病種條件的職工,可選擇2家定點醫療機構,中心應當場辦理。
(三)轉省外就醫審批:
確需轉外省(僅限北京、上海)醫療機構診治的職工可憑由定點的三級醫療機構填寫轉院、轉診證明,并填寫《廣東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外就醫審批表》,并經所在單位蓋章,到大廳4號、5號窗口辦理轉院手續。
(四)異地安置、常駐外地(3個月以上)人員就醫審批:
憑單位出具的申請表及定點醫療機構(可選3家不同等級的非營利性醫院)等級證明與證歷本,至大廳4號、5號窗口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
(五)異地安置、常駐外地的注銷:
如需取消異地安置或駐外人員提前回杭州,需憑中心批準的申請表,到服務大廳4號、5號窗口辦理注銷手續。
(六)急診搶救:
在市區非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須在病情穩定后的3日內轉入省級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七)因公出差或準假外出期間急診報銷制度:
因急診在外地住院的,需在5天內向所在單位報告,并由其所在單位到中心辦理外診登記手續。從出院之日起30日內,到中心按規定報銷。
費用審核報銷
市區因急診搶救、異地就醫、計算機故障、磁卡消磁等特殊原因需辦理報銷的,應在規定時間內持病歷、單位出具的《廣東省省級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外診、急診醫療費用申請核撥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清單至大廳4號、5號窗口辦理審核手續,并至1號窗口復核、報銷。費用核銷時間: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的醫療費用,應在結算年度內申請核銷。結算年度的最末一個月的醫療費用可順延至次年一月底。逾期不予核銷。
人員變動辦理
(一)新增:參保單位新建勞動關系、調入職工的,經辦人員需持用人單位職工增減變動表、用人單位人員名冊、身份證復印件、報到證(調令、勞動用工合同)復印件、一寸證件照一張辦理。
(二)在職轉退休:參保職工退休,填報用人單位職工增減變動表、視作繳費年限核定表、一寸證件照一張,至服務大廳先辦理視作繳費年限審批手續,后至大廳2號窗口辦理在職轉退休手續;
(三)停保、退休:由于調離本單位、終止合同、死亡、出國等原因需辦理停保、退保手續的需填報用人單位職工增減變動表,辦理退保轉出統籌區外手續時,同時上繳醫保卡及證歷本封面。
醫保卡遺失、消磁的處理
(一)掛失:醫保卡、證歷本遺失、被盜的,可持本人身份證或證歷本至中心大廳4號窗口辦理掛失手續,并憑中心出具的掛失單領取新卡。口頭掛失后,七天內仍需到中心辦理書面掛失手續。
(二)消磁:磁卡消磁,參保職工可持舊卡及證歷本至大廳4號窗口登記,于規定時間憑舊卡換取新卡。
子女、離休醫療管理
子女統籌、離休干部公費醫療證卡管理至8013房間辦理。
(一)子女統籌辦證:
新生兒或新參加統籌的需隨帶(需在子女戶口落實或家長醫療證落實后一個月內辦理):
(1)小孩在杭城鎮戶口(不包括肖山、余杭區)。
(2)家長的醫療保險病歷卡。
(3)加蓋單位公章的子女統籌醫療辦證介紹信。
(4)脫帽一寸近照一張(新生兒免照片)。
(5)收取工本費。
(二)子女統籌換證需隨帶:
(1)原子女統籌醫療證。
(2)家長的醫療保險病歷卡。
(3)加蓋公章的子女統籌醫療辦證介紹信。
(4)脫帽近照一張。
(5)收取工本費。
(三)遺失補辦:
(1)出具經醫院確認已掛失、注銷的遺失報告。
(2)加蓋單位公章的辦證介紹信。
(3)一周后給予補辦新證,收取工本費。
(四)離休干部換領病歷內芯:
如本人來辦,可不出具辦證介紹信,如由他人代辦,需出具原單位加蓋公章過的辦證介紹信,并收取工本費。
投訴與咨詢
若對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及服務態度不滿的,可至中心辦公室投訴,也可以將您的意見投入意見箱中,或打投訴電話(85119365)
醫院費用審核
定點醫療機構須于次月10日前將上月基本醫療費用申撥表送至財務科(6009房間),將離休干部及子女統籌費用申請撥付表送至業務一科(6007房間)。業務一科將對上述費用進行統一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費用,由業務一科出具暫剔款單,并寄送有關醫療機構。收到暫剔款單的醫療機構應該在規定的時間里(一般是七天)向中心反饋,對剔款單有異議的,可以向中心提出復核申請。無異議后,中心下達正式剔款通知。
單位信息變更
凡單位名稱、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證號)、用人單位聯系人(姓名、所在部門)、單位類型、經濟類型、隸屬關系、主管部門、登記證編碼、開戶銀行、戶名、帳號等12類的16項內容發生變化的,均需到業務一科(6012房間)進行變更登記。辦理手續時,應憑相關變更證明材料,并填寫《廣東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變更登記表》。
視作繳費年限的審核
(一)已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
1、《退休人員審批表》
2、養老保險《視作繳費年限審批表》
3、《浙江省省部屬事業(企業)單位職工退休(退職)和基本養老金審核表》
4、《退休證》復印件
(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職工需提供下述材料
1、批準退休的文件
2、《退休人員登記表》或《退休人員審批表》
3、《退休證》復印件
(三)提前退休人員,還應附帶提前退休的相關證明材料資料齊全的,于每月10日-20日到業務一科(6012房間)辦理。
單位參保手續
凡是符合廣東省勞社醫[2001]97號文件規定的參保范圍的,可以參加省本級醫保。辦理參保手續時應 附帶以下資料:
(一)單位成立批準文件
(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法人登記證
(四)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
(五)法人代表身份證
(六)并填寫:《廣東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登記表》、《用人單位人員名冊》、《職工收入登記表》和空軟盤一張;資料齊全后送業務一科(6012房)辦理。
辦理時間:每月20日前。
參保人員外診、急診醫藥費報銷
(一)職工因公出差或準假外出期間,因急診在市外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職工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需住院的,須在住院后的5天內向用人單位報告,由單位到省級醫保中心辦理外診登記手續。
(二)填寫《廣東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外診、急診醫療費用申請核撥表》(一式二份),單位蓋章。同時須持急診或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清單、醫療費收據、醫療機構等級證明和病歷等有關資料。
(三)在4號或5號窗口辦理審核,在1號窗口辦理結算。
系統發生故障時參保人員醫藥費報銷:
(一)系統發生故障期間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就醫人員現金全額支付,定點醫院應在票據上注明開票時間并由醫院的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蓋章。
(二)系統發生故障期間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就醫人員可持病歷、明細清單、票據、醫療保險卡到省醫保中心審核結算。
(三)報銷手續與外診、急診一樣。
異地安置或駐外學習三個月以上人員醫藥費報銷
(一)事先應分別填寫《廣東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外地就醫登記表》、《浙江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廣東省安置就醫登記表》和當地醫療機構等級證明到省級醫保中心辦理外地就醫登記手續。
(二)填寫《廣東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外診、急診醫療費用申請核撥表》(一式二份),單位蓋章。同時須持當地特約醫療機構的病歷、醫療費收據、醫療費用明細清單等有關資料。
(三)在4號或5號窗口辦理審核,在1號窗口辦理結算。
參保人員工傷、生育醫藥費的報銷
(一)未參加工傷、生育保險的的用人單位(如果屬于省級單位公務員補助的或由省醫保中心代管醫療補助經費的單位)職工,因工傷、生育(包括圍產期檢查)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用人單位墊支,由用人單位匯總后統一向省級醫保中心核銷。生育費用待小孩出生后一月內來中心辦理費用核銷。
(二)報銷時需填寫《廣東省級單位職工生育、工傷費用支付申請表》,同時須持醫療費用清單、醫療費收據、醫療機構等級證明和病歷等有關資料。工傷還需持《省級單位職工工傷費用報銷專用卡》。
(三)在4號或5號窗口辦理審核,在1號窗口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