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對象具有廣元市戶籍,已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且家庭基本生活困難、醫療負擔過重的城鄉居民
保障范圍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救助
資金來源參保時:資金由民政部門直接劃撥,市民不需要出錢繳費報銷時:除了參保正常報銷外,市民需自付費部分由民政部門按比例救助
昨日,記者從廣元市民政局獲悉,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了《廣元市城鄉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建立城鄉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
凡具有廣元市戶籍,已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且家庭基本生活困難、醫療負擔過重的城鄉居民,患20種重特大疾病,除各種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自付費可申請住院救助和門診救助,救助金額分別為每人每年1萬元至3萬元、1000元至5000元。該醫療救助制度從本月起開始實施,我市近30萬人符合標準。
哪些人受益?廣元市近30萬特困群眾
據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從2005年起,廣元市民政部門開始為困難群眾實行醫療救助,但是對于重大疾病、困難家庭就醫仍然存在重大的經濟負擔,因此,廣元市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今年年初,市民政局開始著手準備工作,本月與多部門聯合印發了《廣元市城鄉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行辦法》,保障困難群眾的就醫問題。救助對象為具有我市戶籍,已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且家庭基本生活困難、醫療負擔過重的城鄉居民,主要包括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城鄉低保對象、城鄉低收入家庭以及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群眾。
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的救助原則是“先保險、后救助”。往年,部分特困群眾由民政部門出資參保,今年民政部門對全市符合標準的困難群眾集體參保,參保人數近30萬人。這樣,困難群眾除了享受參保就醫報銷外,患重特大疾病還可享受醫療救助。
哪些病可申請?先心病等20種重特大疾病
據悉,2005年民政部門的一般性救助病種為8種,后根據救助群眾的實際情況予以救助,沒有限制救助病種,現在擴大救助范圍及力度,先從醫療費用高、社會影響大的病種起步,建立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病種增加至20種,今后還將逐步擴大病種范圍。
20種重特大疾病主要包括:尿毒癥、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和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
救助標準是什么?最高每年救助金額提升至3萬元
符合重大特大疾病救助條件的對象,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采取門診和住院救助的方式予以救助。
住院救助:因患上述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療的救助對象,一年度內所產生的政策范圍醫療費用,經各種醫療保險報銷(補償、賠付)后,對政策范圍內個人實際自付醫療費用,按比例和限額予以救助,往年最高救助金額為5000元。新救助制度對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對象按10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3萬元;對城鄉低保對象按65%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2.5萬元;對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及其他特殊困難群眾,其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在2萬元(含)以上的,按3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1萬元。
門診救助:救助對象因患上述重特大疾病須長期維持院外治療,且納入新農合門診補償或居民醫保特殊門診按住院方式報銷范圍的,一年度內所發生的政策范圍門診費用,在扣除各種醫療保險報銷(補償、賠付)后,對政策范圍內個人實際自付費用按比例和限額予以救助,往年救助最高金額為1000元左右。現在對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對象按10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5000元;對城鄉低保對象按7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3000元;對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及其他特殊困難群眾,其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按30%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2000元。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門診救助金額的提高,是為了引導市民合理就醫,以免市民因報銷金額問題無需住院治療的也住院治療,這樣就造成了醫療醫院和救助資源的浪費。
怎樣申請救助?病人出院之日起3個月內報審
符合救助范圍和救助病種的救助對象應在出院之日起3個月之內,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其委托的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
在填寫《廣元市城鄉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審批表》后,還要提供申請人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農村五保、城鎮“三無”人員、城鄉低保對象等證件的復印件,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收入家庭證明材料,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診斷書、出院證、必要的病史資料、特殊疾病門診住院費用票據(病人留存聯),申請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報銷(補償)和賠付后的費用結算單原件,及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經村(居)委會調查、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辦理,并逐級公示。
同時,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診療和用藥范圍必須參照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報銷目錄,并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實施救助。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城鄉低保對象中重特大疾病患者,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后,應及時報民政部門備案。如確需轉院至外地治療的,應由本人提出申請、醫療衛生機構簽署意見報縣級民政局備案后,按程序辦理轉診手續,危急重病人可先轉院治療后補辦手續,這樣也有利于民政部門的監管,更好的利用救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