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7年實現大病保險省內異地即時結算
據新華網報道,11月5日,省政府發布《關于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到“到2017年實現大病保險省內異地即時結算。”屆時,“大病保險保障水平有效提高,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顯著減少,大病保險制度更加完善。”
城鎮參保職工將納入大病保險
目前,安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包括城鎮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和新農合大病保險,該制度從2013年試點,2015年提前實現了對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群眾、新農合參合群眾的全覆蓋。
此次省政府出臺的《實施意見》,一個重大的突破在于,首次提出城鎮參保職工大病保險。
“在實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大病保險制度全覆蓋的基礎上,逐步將參保職工納入大病保險,擴大大病保險制度覆蓋面。”
這也就意味著,在繼續實施城鎮居民醫保大病保險、新農合大病保險的同時,逐步將參保職工納入大病保險,城鎮職工醫保大病患者有望享受到制度實惠。
分段補償比例不少于50%
《實施意見》明確,將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實施分段補償,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逐步提高大病保險分段補償比例,分段補償比例最低不少于50%。
較高的報銷比例將能夠進一步減輕患者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還將更加合理確定合規醫療費用的具體范圍,并與民政部門共同探索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的具體辦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險制度保障的精準性。
到2017年實現省內異地即時結算
根據《實施意見》,我省將提升大病保險的承辦能力和水平,將發揮商業保險機構網絡優勢,推動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簡化報銷手續,2017年實現大病保險省內異地即時結算。
《實施意見》中還明確,我省大病保險繼續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承辦服務質量和效率。
據悉,將大病保險交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延續了我省大病保險制度的做法,也與我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及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工作部署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