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年將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上海市人社局日前發布消息,從明年元旦起,上海市民無論城鎮戶籍還是農村戶籍,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隨著政府投入加大,市民的醫療保障水平將進一步提高,尤其是農村居民待遇將明顯提高。
為適應社會保障體系和城鄉一體化發展,上海市將于1月1日實施《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現對象范圍、籌資標準、待遇水平、經辦服務“四個統一”,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對象范圍方面,上海市搭建了統一的參保平臺,破除城鄉戶籍限制,未參加上海市職工醫保等其他基本醫療保險的市民,不再區分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均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辦法》明確,上海市將繼續加大財政補助力度,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的總體籌資標準,特別是加大對農村居民的補助力度,從原來的人均籌資不足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與城鎮居民保持一致。同時,統一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為確保廣大農村居民“應保盡保”,各區縣政府及村集體經濟將對農村居民個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對城鄉居民中的低保對象、重殘人員以及高齡老人,政府相關部門對他們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統一的補助。
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也將進一步提高,尤其是農村居民獲益更多。《辦法》提出,農村居民住院費用不再設最高支付限額。原來新農合住院費用一旦超過12萬元,就不能再結算醫藥費了,而實行城鄉醫保統籌后,超過12萬元的住院費用還可以按照規定比例結算。同時,農村居民在各級醫院住院,醫保基金的支付比例有所提高,特別是在三級醫院住院,支付比例比原來提高10%~20%。其中,對城鄉居民個人負擔較重的重癥尿毒癥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等4類疾病,可由大病保險基金再報銷50%。通過以上調整,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的實際報銷水平都超過了75%。
在門診方面,上海市取消了農村居民原5000元的封頂線,不設最高支付限額;19~59歲城鎮居民的門診起付標準從原來的1000元下調到500元,降低了500元。城鄉居民在村衛生室就醫,不再設起付線,醫保基金直接按80%的比例支付。與目前相比,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門診費用負擔均有所減輕。
《辦法》實施后,上海市將統一經辦服務,城鄉居民看病就醫更便捷。從起,農村居民也將持卡就醫,即時結算,農村居民通過轉診到二、三級醫院就醫將不再墊付醫療費。為尊重農村居民的就醫習慣,上海市將把1300多家村衛生室全部納入醫保結算范圍,使農村居民可以足不出村就醫。同時,開通村衛生室執業醫生的轉診通道,方便農村居民辦理轉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