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城鄉醫保已開始參保繳費。根據廣東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要求,城鄉醫保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都增加30元,即個人繳費標準由120元增至150元,財政補貼標準由380元增至410元。
弱勢特定群體(包括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低收入重病患者、農村五保戶、困難轉復退軍人等優撫對象)由政府全額資助參保繳納城鄉醫保費用,個人免繳費。城鄉醫保具體待遇標準和享受辦法詳見江門人社局網站《江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指南》。
從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未參加職工醫保的城鄉醫保原參保人,仍實行由銀行代扣代繳方式扣費參保。參保人應按個人繳費標準150元足額存入扣費賬戶,以免影響參保繳費,因存款不足導致未能按時代扣個人繳費的,將視為自動棄保。若已參加職工醫保的,不得重復參加城鄉醫保。
停止參加職工醫保的我市戶籍城鄉居民,可中途按個人繳費標準150元參加城鄉醫保,并從繳費成功的次月起享受城鄉醫保待遇。新參保的城鄉居民,可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社保卡或開戶銀行存折和委托商業銀行代扣繳醫療保險費授權書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或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