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杭州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650元/月上調到了1860元/月,失業保險金標準也相應地提高。日前,杭州發出通知,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的11月1日起調整杭州市區(不含富陽區)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488元/月,比照原來的1320元/月,增加了168元。
失業保險金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浙江省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按所在市(地)按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80%確定。杭州的計發標準為最低工資標準的80%,即1860元的80%,所以失業保險金每個月能夠領到1488元。
按照通知,富陽區、各縣(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當地根據《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和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自行確定。富陽區在今年11月1日也調整了最低月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470元調整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從12元調整為15.2元,今年7月起,富陽區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也與主城區“同城同待遇”,從原來最低月工資標準的70%提高到80%,因此富陽的失業保險金為1328元/月,比原來的1029元/月多了2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