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將抗癌特救命藥納入醫保
當今社會,癌癥患者越來越多,而有關抗癌的特效藥價格卻高的離譜,一般人是無法承受的,通過現流行的代購渠道購買則觸犯了法律,所以盡快解決讓癌癥患者用得起特效藥十分關鍵。
全國政協委員、海雅集團董事長涂輝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建議,應該把抗癌 “救命藥”納入醫保。涂輝龍表示,我國現行的醫療體制下,越是進口的特效藥,越是不能報銷。而一些公立醫院把創收當做一件重要任務來抓,總是有意無意引導老百姓多服用自費的藥品和服務,群眾的醫療負擔越來越重。“應該改革醫療費用報銷體系中一部分報銷、一部分不報銷的雙軌制,而將與治病救人有關的費用和服務都應該納入到報銷的范圍。”涂輝龍說。
讓涂輝龍感到高興的是,把部分抗癌“救命藥”納入醫保,在我國部分省市已經成為現實,如部分省市規定,服用抗癌藥格列衛的患者可報銷藥費70% 以上等。但當前,仍然有很大阻力——醫保部門認為這些藥品價格昂貴,醫保承擔不起。 “去年,深圳社保部門表示,以后深圳政府將采取‘團購’的方式,和商業保險公司合作,讓參保人以低價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解決一些患大病但是無法承擔自費藥品的問題。”對于這樣的“團購”,涂輝龍充滿期待。
據介紹,深圳醫保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保目錄范圍內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以上的部分,由重疾商業險資金支付70%;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自費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品時,由重疾商業險資金報銷7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