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出臺 病種擴大至各種惡性腫瘤
2月26日,從安徽省民政廳獲悉,為進一步完善安徽省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今正式頒發《安徽省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新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擴大了救助病種范圍和救助對象。
根據《辦法》,救助對象包括五類,分別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指因醫療費用支出超過家庭負擔能力,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低保邊緣家庭標準的患者本人),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其中,特困供養人員為今年新添救助對象。
在各類醫療救助對象中,《辦法》要求重點加大對重病、重殘兒童的救助力度,其中對符合上述醫療救助條件的農村0-14周歲(含14周歲)兒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患者予以重點救助。
另外,對重點救助對象(指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不設病種限制。對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實施醫療救助,須是大病或重癥慢性病。主要病種是:嚴重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乳腺癌、宮頸癌等各種惡性腫瘤、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肝腎移植前透析和手術后抗排異治療、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蟲病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它病種等。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救助病種范圍擴大至各種惡性腫瘤。
在救助標準方面,《辦法》規定,對重點救助對象不設醫療救助起付線;對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對象設置醫療救助起付線,由各地結合實際合理確定。
其中,對重點救助對象在年度救助限額內,住院自負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其中特困供養人員的救助比例適當提高。“值得注意的是,70%是指各種保險補償或醫療救助后,實際剩余個人自負醫療費用的70%,而不是所有醫療費用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