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醫保按年繳費
3日從省社保中心獲悉,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即將啟動。據悉,申報范圍為截止到12月,已參加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的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含合同制工人)。
記者了解到,在職人員繳費基數申報,按有關規定執行,在職人員按本人工資總收入(含基本工資、津補貼、績效工資、獎金等各項收入)折算成平均月繳費基數申報。新增在職人員由單位根據本人當年工資收入和發放月數,計算全年工資總收入,并以此折算成平均月繳費基數申報。同時,退休人員繳費基數申報,退休人員按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核定的本人12月退休費(包括按規定審批的基本退休費和津補貼)作為月繳費基數申報。
據介紹,其中,在職人員申報月繳費基數高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 單位和個人均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即月繳費基數11583元)為基數繳納醫療保險費;低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單位和個人均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即月繳費基數2317元)為基數繳納醫療保險費。
同時,退休人員繳費基數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贛人社發〔2015〕5號)規定,按12月單位退休人員計算單位全年退休費總額,核定為單位退休人員繳費基數,并按繳費基數的2%繳納醫療保險費。此外,為保證參保單位繳費人數的準確性,省社保中心11月18日以后暫不辦理新增參保人員申報手續,從1月4日起恢復新增參保人員申報,并對延期辦理新增申報的人員,申報參保時補繳醫療保險費。
據悉,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費實行全年一次性繳納,元月下達征繳計劃,參保單位應及時繳納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申報后新增參保人員征繳計劃按月另行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