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職工醫保待遇提高 住院最高報銷32萬
明年,鄭州市城鎮職工每年住院醫療費最高可報銷32萬,限額提高8萬元;參保職工生育前,只要連續繳費滿9個月,就可定額報銷產前檢查費……昨天,鄭州市人社局傳來好消息,明年1月1日起,鄭州市的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將提高。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增至30種,跟省直醫保門診規定病種一致,這意味著鄭州全市醫保“同城同待遇”的步伐進一步推進。
【通知】
明年1月1日起,鄭州市基本醫保和生育保險實現“三提高”
昨天上午,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獲悉,近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關于調整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此文件規定,自1月1日起,開始對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有關待遇進行調整。據了解,明年實施的待遇調整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提高”上。
城鎮職工住院最高報銷32萬
根據通知,鄭州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由6萬元調整為8萬元;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由110元調整為130元,最高賠付限額也由18萬元調整為24萬元。據此,政策調整后,鄭州市城鎮職工每年住院醫療費報銷最高限額,由原來的24萬元提高到32萬元。
另外,通知中還明確,在職職工在三類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也有所調整,由85%提高到88%。
這一調整,對正準備在河南省人民醫院做手術的小陳來說是個好消息。,小陳參加鄭州市職工醫保,因為鼻中隔偏曲嚴重,她準備近期做個矯正手術。“手術費大概得2萬塊錢,如果等到明年元旦以后再做,就能多報銷一些錢。”小陳琢磨道。
職工生育險辦理手續簡化,產前檢查費可報銷1200元
不僅是基本醫療保險,明年1月1日起,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標準也有所提高。而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生育的,生育保險待遇也將按新標準處理。
通知中指出,參保職工生育前只要連續繳費滿9個月,產前檢查費就可定額報銷,標準也由原來的800元/例提高到1200元/例。同時,對參保職工在異地生育產生的生育醫療費實行定額支付,定額標準為:正常分娩2000元/例,難產2800元/例,剖宮產4300元/例,剖宮產同時做其他相關婦科手術5000元/例。實際醫療費高于或低于定額標準的,均按定額標準支付。
之所以提高產前檢查費標準,鄭州市人社局醫療保險處相關負責人說:“目前,鄭州大小醫院的產前檢查費幾乎都高于800元,如果再按以前的標準實施,就無法很好起到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的作用。”
另外,出于對產婦等醫患人員的關懷,通知還明確要進一步簡化生育保險辦理手續,取消生育保險登記卡辦理環節。參保職工自繳費次月起,就可在鄭州市任一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結算住院生育醫療費,并且不再辦理生育保險登記卡。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生育津貼將按日計發,日標準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計算,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上年度未參保的,按照用人單位已繳費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計算。
門診規定病種增至30種,報銷比例提高10%
明年元旦起,無論是城鎮職工醫保,還是城鎮居民醫保,門診規定病種的報銷比例均將提高10%;同時,病種數目也將增加到30種。
通知中具體指出,城鎮職工門診規定病種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75%提高到85%,并由原來的22種增至30種。新增加的8個病種為: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視網膜靜脈阻塞、高脂血癥、前列腺增生(中、重度)、血管性癡呆、腎病綜合征、抑郁癥(中、重度)、炎癥性腸病(慢性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
城鎮居民醫保門診規定病種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60%提高到70%,報銷病種跟城鎮職工一致。門診規定病種月統籌基金支付限額也相應提高。
【對比】
跟省直醫保差距縮小,“同城同待遇”穩步推進
一直以來,基本醫療保險“同城不同待遇”的現象在鄭州存在已久。鄭州市職工醫保、居民醫保跟省直醫保的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和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比例均存在差距。
據了解,早在,鄭州市政府就曾發出通知,啟動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市級統籌。其目的就是統一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和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比例。“此次調整后,從門診規定病種待遇方面來看,鄭州市職工和居民醫保跟省直醫保已基本保持一致。”鄭州市人社局醫療保險處相關負責人說。比如,拿門診規定病種的月統籌基金支付限額來說,以前城鎮職工的限額相當于省直的1/3,調整后則相當于其80%~90%;另外,醫保住院最高報銷費用方面,城鎮職工醫保要比省直醫保最高報銷高出6萬元。這意味著,“同城同待遇”的工作得到了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