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保險救助政策
大病醫療保險政策的頒布,幫助解決了許多患有大病、重病的家庭減輕了財務負擔。那么,哪些條件才能申請大病醫療救助,哪些條件不屬于大病醫療保險救助的承擔范圍呢?
一、什么是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
答: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是對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醫療和家庭生活困難的城鄉居民,給予限額資金救助,享受醫療優惠政策;對特殊困難群體(包括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鎮特困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給予醫前救助,并資助其分別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二、什么條件能夠申請大病醫療救助?
答: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患有指定病種,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城鄉居民,均可申請大病醫療救助: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持有《德州市特困職工證》的特困職工及其家庭成員;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
(三)按照有關規定報銷、減免、補助有關醫療費用后,個人實際承擔的本年度住院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三、什么條件不屬于大病醫療救助承擔范圍?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大病醫療救助承擔范圍:
(一)未經定點醫院批準,在非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在河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規定的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目錄以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不能提供定點醫院的診斷病歷、診斷證明、住院憑證,以及應提供,而不提供有關醫療費用報銷、減免、補助憑證的;
(四)隔年度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五)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六)因賭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毆、自殺自殘、交通肇事、醫療事故等不屬于本辦法規定救助范圍
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圍急、危、病人搶救治療及疫情和大規模傳染病所導致的醫
療費用;
(八)市、縣(市、區)政府確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四、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都有哪些申請和審批程序?
答: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的申請、審批程序為:
(一)救助對象向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下列有關材料:
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農村五保供養證》、《德州市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證》;
3、定點醫院對規定救助病種的診斷病歷、住院憑證、住院醫療費憑證、醫療費優惠減免憑證;
4、有關醫療保險機構報銷憑證;
5、有關部門、單位及社會幫困資助情況證明材料。
(二)村(居)民委員會接到申請后,應對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申請人家庭收入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意見提交村(居)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
(三)經村(居)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后,由村(居)民代表會議提出民主評議意見,并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村(居)務公開欄內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對公示無異議的,由村(居)民委員會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其他材料一并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村(居)民委員會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和其他材料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六)縣(市、區)民政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填寫批準意見和救助金額,發放由市民政局、衛生局統一印制的《德州市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證》,并送同級財政部門復核;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大病醫療救助金由縣(市、區)民政部門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財政集中支付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