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上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從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獲悉,根據《自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和《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度主要工作安排》的要求,自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將進行調整。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
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個人繳費由280元/人 年調整為320元/人 年(其中城市低保人員、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低保中的重度殘疾人員及三無人員個人繳費標準仍按原規定執行);學生和未滿18周歲的非在校少年兒童個人繳費由40元/人 年調整為60元/人 年(其中屬于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個人繳費標準仍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