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太原市今年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
其中,陽曲縣、婁煩縣各級財政補助標準為:中央財政補助220元,省級財政補助50元(省屬大學生100元),市、縣兩級財政補助各25元;其他縣(市、區)各級財政補助標準為:中央財政補助180元,省級財政補助70元(省屬大學生140元),市、縣兩級財政補助各35元。
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太原市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登記繳費工作從9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度,太原市可確保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保持在98%以上。
另據介紹,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按年度繳費,對部分高等院校一次性繳納二年以上保險費的,高校應按規定做好資金管理工作,以當年參保登記人數和繳費標準將保險費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對自愿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和本地城鎮就讀的學生(含農村戶籍學生),不得以戶籍等原因設置參保障礙。對于流動人員,應按照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規定,憑居住證和戶口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或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未參保證明或轉移手續,向社區或學校提出申請,由社區或學校統一到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和繳費手續。
大病醫保民生保障
為進一步完善太原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有效提高參保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減輕參保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9月21日,太原市人社局正式下發《太原市規范和完善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太原市此舉的積極意義不言而喻,是民生保障之舉。參與城鎮醫保即可享受;住院產生費用即在保險范圍;起付標準暫定為1萬元,最高限額40萬元。這些措施的制定,充分說明該《方案》是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大病醫療費用負擔等現實問題,做好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與大病救助等制度的銜接,形成保障合力,提高保障效益。太原市此次大病醫保改革就是要逐步減輕居民參保費用繳納和醫療費支付負擔,有效解決患大病參保人員高額醫療費“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使得這一制度真正惠及廣大人民群眾。與此同時,強化了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加強對大病群體特別是困難群體的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