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戶口登記和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手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近日,達州市政府召開第58次常務會議,會議審定了《達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參保者享受待遇等待期,由之前的6個月縮短為1個月;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戶口登記和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手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據了解,《辦法》明確指出,居民醫保應遵循“保障水平和籌資水平與全市經濟發展水平及政府、城鎮居民承受能力相適應,逐步調整籌資和保障水平,擴大覆蓋面;重點保障大病醫療需求;家庭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多渠道籌資;堅持群眾自愿,實行屬地管理;堅持居民醫保與其他各類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相互銜接,統籌兼顧,協調推進”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