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市政府出臺了《威海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決定自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實施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日前,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劉勤顯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問 劉局長,請你簡要介紹一下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實施的背景好嗎?
答 好的。我市分別于2004年和2008年先后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經過多年的探索,城鄉居民參保人數快速增長,覆蓋面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但隨著全市經濟社會的發展,城鄉二元結構逐步破除,兩套醫療保險制度分設、城鄉分割、管理分離、資源分散等問題日益突出,建立城鄉統籌、統一管理、科學規范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勢在必行。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了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提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制度、基本醫療制度”的任務。順應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順應市委、市政府市域一體化的發展戰略,順應人民群眾的期盼和呼聲,市委、市政府果斷決策,在省內繼東營試點之后,率先出臺了新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管理、經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新體制。新制度作為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制度的升級版,居民醫保待遇得到大幅提高,是市委、市政府為老百姓辦的又一件實事、好事。
問 哪些人可以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答 我市行政區域內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都可以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具體分三種:一是一般居民,為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8周歲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二是未成年居民,為城鄉托幼機構在冊兒童、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技校)在校學生和其他具有本市戶籍的未滿18周歲居民;三是高校學生,為駐威普通高校、高職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
問 居民個人參保的標準是多少,政府怎樣補助?
答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執行全市統一籌資標準,按照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方式籌集。居民個人繳費設一檔和二檔兩個檔次。一檔為每人每年80元,二檔為每人每年230元。
一般居民可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和醫療保障需求,任選繳費檔次,并享受相應檔次的醫保待遇。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學生統一按一檔繳費,享受二檔繳費的報銷待遇。政府補助為每人每年330元。
城鄉醫療救助對象、撫恤定補優撫對象和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保繳費,各級政府按相關規定對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或者部分補助。
問 村(居)或單位可以資助個人繳費嗎?
答 鼓勵村(居)委會對本村(居)民參保繳費給予資助。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對本單位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參保繳費給予資助。
問 居民參保繳費在哪兒辦理,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答 我把一般居民和未入學的未成年居民與在校學生參保繳費分開介紹:
一是一般居民和未入學的未成年居民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攜帶戶口簿、身份證、醫療保險費到指定地點,核對《基礎信息表》上的本人信息,選擇繳費檔次,繳費后在《基礎信息表》上簽字確認。
屬于首次參保的,需提供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交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再在《基礎信息表》上填好本人信息,選擇繳費檔次,繳費后簽字確認。其中屬于未入學的未成年居民,需攜帶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新生兒還需同時攜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居民參保繳費后,按村(居)委會通知到指定地點,核對《公示表》上的本人信息,按村(居)委會通知到指定地點領取社保卡或醫保證。
二是在校學生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繳納下年度全年的醫療保險費。首次參保或中斷繳費的,應同時補齊當年剩余月份的保費,自參保當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小學及高校畢業生繳納下一年度保費時,可以繳納全年的,也可只繳納下一學期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學生或家長攜學生戶口簿或身份證(外籍學生攜護照)、醫療保險費到學校,核對《基礎信息表》上的本人信息,繳費后在《基礎信息表》上簽字確認。
屬于首次參保的,攜學生戶口簿或身份證(護照)、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大學生除外)、醫療保險費,在《基礎信息表》上填好信息,繳費后簽字確認。
學生或家長按學校通知到指定地點,核對《公示表》上的信息,按規定領取醫保證。
問 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居民怎樣參保?
答 居民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屬于榮成、文登、乳山三市戶籍的,需要到戶籍地的村(居)委會,按規定程序參保繳費;屬于威海市區戶籍的,到戶籍地或居住地村(居)委會按規定程序參保繳費。
問 集中參保繳費期是怎樣規定的,繳費檔次能不能更改?
答 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應當按年度足額繳費。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集中參保繳費期,參保居民應于集中參保繳費期內選擇下一年度的繳費檔次,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檔次一經確定,年內不予變更。超過集中參保繳費期參保繳費的,不論是學生還是其他居民均需到戶籍地所在的社保所或經辦機構,按規定程序參保繳費。并且需繳納包括政府補助在內的全額基本醫療保險費。
問 超過集中繳費期參保對個人有哪些影響?
答 超過集中參保繳費期參保繳費的,需全額繳納包括政府補助在內的基本醫療保險費(80元或230元+330元),且繳費滿3個月后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繳費期間和繳費后3個月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無法報銷。
問 什么情況下會終止醫保關系?
答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調離本市或者身故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自動終止,已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已繳費年度內可繼續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問 發生遷移戶籍等信息變更怎樣處理?
答 三種情況:一是變更基礎信息。參保居民參保后變更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基礎信息時,持戶口簿、新身份證、社保卡(醫保證)到參保地社保所或經辦機構辦理,其中未成年居民還需攜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二是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跨市區遷移戶籍。持戶口簿、身份證、社保卡(醫保證)到原參保地社保所或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關系終止手續,再持戶口簿、身份證、社保卡到新參保地社保所或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三是終止醫保關系。參保居民因戶籍遷離威海市行政區域、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病故等原因需要辦理醫保關系終止手續的,持身份證、社保卡(醫保證)到參保地社保所或經辦機構。
問 社保卡和醫保證怎樣換領、補辦?
答 參保居民社保卡和醫保證損壞或遺失的,要及時辦理換領、補辦手續。換領、補辦醫保證時,攜戶口簿或身份證、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到參保地社保所或經辦機構辦理。
按照《威海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威勞發〔2015〕63號)規定,社會保障卡遺失的既要到銀行掛失(工本費30元),又要到經辦機構(或參保地社保所)掛失,三個月后補發。參保人因保管或使用社會保障卡不當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問 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報銷的起付標準是多少?
答 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800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第一、二次住院設起付標準,自第三次住院起不設起付標準。
問 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是怎樣規定的?
答 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按照不同繳費檔次予以支付。
參保人員按照一檔繳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報銷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0%。
參保人員按照二檔繳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住院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至4萬元(含4萬元)部分,報銷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5%、三級醫院55%;超過4萬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部分,報銷比例均為70%。
參保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外因急、危癥就醫或者轉外就醫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需先由個人負擔10%,剩余部分按三級醫院的標準報銷。
未成年居民及高校學生享受按照二檔繳費的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其中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腎功能衰竭、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等特殊疾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