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2019年起提高我省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和擴大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范圍的通知》(粵財社〔2018〕220號)有關規定,2019年1月起提高我市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殘疾人兩項補貼范圍:根據粵財社〔2014〕39號有關規定,殘疾人生活津貼的補貼對象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各類殘疾和殘疾軍人。本地戶籍且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本地戶籍且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第一、二級重度殘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第一、二、三、四級重度殘疾軍人。
二、補貼時間及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困難殘疾人補貼標準從現行的157.5元/月·人提高到165元/月·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從現行的210元/月·人提高到220元/月·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困難殘疾人補貼標準從165元/月·人提高到175元/月·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從220元/月·人提高到235元/月·人。
三、申請程序:持相關有效證明自愿到戶口所在的鄉鎮(街道)窗口申請,提交《廣東省困難殘疾人生活津貼申請審批表》或《廣東省重度殘疾人護理津貼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經審核、公示、審批程序后,符合條件的自申請當月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