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贛州產假最新規定天數總共為18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贛州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贛州產假2024年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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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子女、第二個子女、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個子女及符合《條例》第九條規定再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產假188天、男方護理假30天。具體規定:
9月29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生育后享受產假188天、男方護理假30天;
9月29日(含)正在休產假(護理假)的,產假延長至188天,護理假延長至30天。
二、贛州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贛州津貼待遇的,停發工資,改為享受贛州津貼。
三、贛州津貼的計算公式
贛州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繳費期間或享受贛州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贛州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贛州(或實施計劃贛州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