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干凈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 “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范圍: 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床鈴后,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后,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發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后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準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嘩,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后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并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后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準,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墻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后,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四)宿舍紀律
1、起床鈴響后,無故不起床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跑操時,無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3、打飯不排隊、擁擠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4、打飯時因飯菜數量與伙房人員產生分歧時,找值班人員協調解決,頂撞工作人員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湯菜、饅頭后,要做好發放工作,不聽從舍長或值日生安排、亂搶亂奪飯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7、剩菜剩飯沒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8、就餐時,須在本宿舍內,不在本宿舍內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9、午間休息時,不在本宿舍內,而在外亂逛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0、休息后,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1、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12、自換床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1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無班主任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并給與相應處分。
18、沒有班主任批準、值班人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并給與相應處分。
19、在宿舍內亂倒垃圾、臟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0、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臟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1、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22、在床、門、窗戶、墻壁等處亂涂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3、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24、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范,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三、宿舍衛生標準(設衛生積分5分)
1、地面(0.5分):干凈,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0.5分):窗玻璃干凈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干凈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頭折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凈,無雜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床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熱水器(0.5分):宿舍內熱水器每天擦試干凈保證無塵土,不得在宿舍內亂倒熱水器內的水。
7、窗簾(0.5分):宿舍內窗簾懸掛整齊,不得亂扯、亂掛。
8、空氣新鮮(0.5):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9、衛生區(0.5分):本班衛生區內打掃干凈,無雜物,污水。
10、墻壁(0.5分):墻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檢查完成,并且納入全員管理范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記分。
8、各班宿舍衛生得分為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9、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尋文明宿舍”,并發放錦旗。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2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著“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 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審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后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xxx下載。
2. 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并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后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準、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 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 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 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周日-周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周五、周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后,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 學生熄燈后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并按規定登記。對于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后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 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卷發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 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 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表,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床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 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 嚴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 嚴禁吸煙、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斗毆等違紀行為。
8. 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 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 嚴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 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范
1. 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家具、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 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墻面亂涂、亂畫、亂張貼。
4. 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 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 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 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 電表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表剩余電量低于20度時,電表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 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并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核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 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家具、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設備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 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干凈整潔。
5. 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 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審核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 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范之家”。
2. 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并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 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 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 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 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范之家”的申報評選。
7.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周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數據庫管理,并在宿舍樓內公布。
8. 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項目為零分。
9.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并匯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 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 內務衛生成績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內出租床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斗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表、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 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一).工地宿舍衛生的管理制度
(二).工人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并抄送學院。
11. 凡累計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并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并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布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 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于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后,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 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準后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準;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規定適用于所有住讀學生,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