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衛生院工作紀律制度
一、上班人員必須衣帽整潔,精神飽滿,佩帶上崗證。
二、熱情接待病人,一切為病人著想,盡量滿足病人要求;杜絕生硬語言,不知道、不曉得、不耐煩、不關我的事等生硬語言不允許出現在醫務人員口頭;真正做到“三好一滿意”(服務好、質量好、醫德好、群眾滿意)。
三、實行“病人無錯”制度,醫院職工無論任何原因和理由與病人發生爭吵一次處罰金100元,并寫出書面檢查,不愿作出書面檢查者處罰金200元。
四、上班時間禁止玩游戲、看電視、看電影、織毛衣、做針線活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處罰金5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三倍依次累加處罰(職工舉報或辦公室督查,罰金80%獎勵舉報人)。
五、科室自行排班,當班人員有事或生病必須提前一天向科室負責人請假(行政班人員提前一天到辦公室請假),違者造成脫班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全額工資(罰金80%獎勵代班人員)。職工請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超過三天扣日均勞務提成或日均綜合獎;婚、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兩天以上事假必須書面申請,注明請假事由、起止日期;病假須出具疾病證明,并提供病歷等相關資料;以欺騙手段騙假,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
七、醫護人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查房制度,危重、疑難病人會診制度;堅決杜絕病人無醫生看望、提著輸液瓶四處找人的現象,違者造成醫療事故責任自負;病人或家屬舉報一經查實,當班人員處罰金100元。
八、醫生每周至少到藥房巡視一次,藥房人員必須積極配合,熟悉藥品尤其是新藥品規格劑型,杜絕處方藥品規格劑型寫錯,否則合醫辦審減金額由開方醫生承但。
九、藥房每次進藥后將新劑型及新藥品規格、含量、用途書面告知當班醫生,當班醫生及時將信息張貼在診斷室醒目處(至少保存一周),并報告醫療組長,通過交接班轉告所有醫生。
十、藥房應將有效期在半年內的藥品書面告知醫生,內容包括藥品名稱、數量、規格,以便及時處理,否則造成損失由藥房負責。
十一、公衛、防疫、婦保、衛監工作接受上級相關部門檢查、督導、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考評60分以下(不含60分),從工資中扣除季度、半年或全年綜合獎,不參加半年或全年績效考核。連續兩次不合格或不及格待崗學習三個月,待崗期間發基本生活費(崗位工資80%),待崗學習期滿由本人寫出崗位申請,經院務會研究決定上崗。
十二 、私自收費:實行獎勵舉報制。私自收費一經查實,處收費金額100倍的罰款,罰金80%獎勵舉報人。
十三、實行24小時電話暢通制:1小時內電話不通扣當月電話費60元(聘用人員同等),1?3小時扣100元,超過3小時記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全額工資。
十四、遲到、早退、中途脫崗:超過1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造成醫療事故責任自負(病人、職工舉報或辦公室督查,罰金80%獎勵舉報人)。
十五、團結協作:同事之間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互相愛護、互相理解,絕不允許互相刁難、互相扯皮、互相抵毀,甚至口出臟話、粗話、吵架、打架,堅決杜絕不利于團結的語言和行為;多干工作,少議論別人。
十六、以上罰金作食堂生活補助。
十七、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并上墻公布
舉報電話:院長136xx88、政府分管領導xx鎮 長18xx93,嚴格保護舉報人。
十八、本制度2012年9月28日經全院職工會討論通過(試行),2013年1月8日全院職工會修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