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教育經費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小學學校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制度,尤為必要。
小學學校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制度【1】
一、預算管理制度
1.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決算與評價等預算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評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2.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校務會議成員為組員的預算編制領導小組,根據局預算編制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及發展需求,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下一年度預算計劃。根據區局審核通過后下發預算情況,按時間節點和項目明細安排各項支出。
3.學校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后逐級上報。
4.根據內設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對按照法定程序批復的預算在學校內部進行指標分解、審批下達,規范內部預算追加調整程序,發揮預算對經濟活動的管控作用。
5.加強決算管理,確保決算真實、完整、準確、及時,加強決算分析工作,強化決算分析結果運用,建立健全單位預算與決算相互反映、相互促進的機制。
6.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在規定時間內于校務公開欄內公示。
二、收入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收入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收款、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2.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上級的收費規定,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收費項目及價格,報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在校公示欄公示。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各項收入應當由財會部門歸口管理并進行會計核算,嚴禁設立賬外賬。業務部門應當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協議簽訂后及時將合同等有關材料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依據,確保各項收入應收盡收,及時入賬。財會部門應當定期檢查收入金額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對應收未收項目應當查明情況,明確責任主體,落實催收責任。
三、支出管理制度
1.學校須根據支出預算、支出計劃,建立支出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2.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支出申請和內部審批、付款審批和付款執行、業務經辦和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3.健全支出內部管理制度,確定學校經濟活動的各項支出標準,明確支出報銷流程,按照規定辦理支出事項。
4.按照支出業務的類型,明確內部審批、審核、支付、核算和歸檔等支出各關鍵崗位的職責權限。審批人應當在授權范圍內審批,不得越權審批。
5.加強支出審核。重點審核單據來源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完整,使用是否準確,是否符合預算,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支出憑證應當附反映支出明細內容的原始單據,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學校負責人簽字方可入帳。
6.加強支付控制。明確報銷業務流程,按照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當按照公務卡使用和管理有關規定辦理業務。
7.加強支出的核算和歸檔控制。由財會部門根據支出憑證及時準確登記賬簿;與支出業務相關的合同等材料應當提交上級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
8.經費報銷制度:
(1)商品和服務及其他資本性支出使用范圍及規定:
①范圍:商品和服務及其他資本性支出分三大類,分別是生均公用經費、定額經費和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具體按項目明細支出,不得移作它用。
②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報銷手續,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總務處、校長室。
③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總務主任審核、校長審批。
④購置物品一律入庫后再平領用單領取使用,購物發票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校長審批后報銷。
(2)差旅費報銷規定:
①外出開會、學習、培訓等,評相關通知標準報銷。
②師生團體外出租車,憑活動通知及發票由領隊、分管領導確認,校長審批。
③簽字順序:經辦人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校長審批。
(3)午餐費退款規定:
①每學期末結算一次。班主任統計清單發至學生家長,多退少不補。
②退款程序:班主任造好清退表冊;學生逐個簽字;總務主任復核,校長審批,交財務處入賬;學生簽字領取現金。
四、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1.加強對政府采購業務預算與計劃的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和資產管理等部門或崗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根據本校實際需求和相關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已批復的預算安排政府采購計劃。由使用部門提出采購申請,學校行政或校務會議對采購申請進行討論,表決通過后在校公示欄公示,由總務處負責落實采購。
2. 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政府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批、招標文件準備與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驗收與保管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3.加強對政府采購申請的內部審核,按照規定選擇政府采購方式、發布政府采購信息,嚴格履行審批手續。采購必須嚴格執行《吳江區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規定以及采購、驗收、支付流程。按規定做好詢價等相關工作,根據優質優價原則確定供應商,并簽訂采購合同。
4.加強對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管理。根據規定的驗收制度和政府采購文件,經總務處、使用部門、資產管理員按合同規定對所購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出具驗收證明,按要求登記入庫。
5.妥善保管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等政府采購業務相關資料的內容。
五、資產管理制度
1.學校固定資產實行定期清查、定期盤盈盤虧、采購物品及時登記上冊、專人保管制度。賬本與實物保管實行分開管理制度。
2.合理設置崗位,總務主任、資產管理員、實驗室及專用教室管理員、體育器材管理員、班主任等負責學校相關資產的管理,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資產安全和有效使用。
3.學校資產購置應在預算計劃內進行,嚴格按照購置流程進行采購,程序、手續合規合法。
①辦公用品由學校安排人員負責購買,零星購買須填寫請購物清單,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長會研究決定。
②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總務處、辦公室、教導處、德育處擬定清單,經校長辦公會審核,落實專人負責訂購,并做好入庫登記。
4. 學校對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加強對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管理,明確資產使用和保管責任人,落實資產使用人在資產管理中的責任。貴重資產、危險資產、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資產,應當指定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并規定嚴格的接觸限制條件和審批程序。
5.定期清查盤點、核算資產,確保賬實相符。財會、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等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對賬,發現不符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按照規定進行處置資產。按有關規定辦好報損和報廢手續,報損報廢要逐級申報、審批。明確資產的調劑、租借、處置的程序、審批權限和責任。
①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②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③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逐級報批。
④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賬冊。
⑤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維修使用,或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繼續存放在儀器室內。如外賣需兩人在場簽字確認。
6.建立資產臺賬,建立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資產的統計、報告、分析工作,實現對資產的動態管理等內容。
六、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內部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2.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議事決策機制,嚴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決策過程及各方面意見應當形成書面文件,與相關資料一同妥善歸檔保管。
3.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審核機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概預算、竣工決算報告等應當由學校內部的相關工作人員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核,出具評審意見。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采取簽訂保密協議、限制接觸等必要措施,確保標底編制、評標等工作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5.按照審批單位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設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復內容使用資金。財會部門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核,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
6.加強對建設項目檔案的管理。做好相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工作。
7.經批準的投資概算是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如有調整,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單位建設項目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8.建設項目竣工后,按照規定的時限及時辦理竣工決算,組織竣工決算審計,并根據批復的竣工決算和有關規定辦理建設項目檔案和資產移交等工作。建設項目已實際投入使用但超時限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根據對建設項目的實際投資暫估入賬,轉作相關資產管理。
七、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合同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合同的授權審批和簽署權限,所有合同應由學校法人審批簽字,或法人授權歸口管理負責人簽字報法人審批,加蓋學校公章后有效,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嚴禁未經授權擅自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嚴禁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
2.對合同實施歸口管理,建立財會部門與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結合。
3.加強對合同訂立的管理,明確合同訂立的范圍和條件。對于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當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工作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應當予以記錄并妥善保管。
4.對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對方或單位自身原因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履行的,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建立合同履行監督審查制度。對合同履行中簽訂補充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5.財會部門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辦理價款結算和進行賬務處理。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財會部門應當在付款之前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6.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加強對合同登記的管理,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歸檔,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實行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與單位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
7.加強對合同糾紛的管理。合同發生糾紛的,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協商談判。合同糾紛協商一致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并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八、決策機制制度
(一)決策內容
1.重大決策
(1)貫徹落實上級組織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的意見和措施;需要向區社會事業局、鎮黨委政府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2)學校的中長期規劃、重要政策和制度以及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變更及廢止,重大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和措施,機構設置等重要事項。
(3)學校黨政工作報告、工作計劃的審議制訂和年度經費預算、決算的制訂及調整。
(4)校黨、團組織建設、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問題;作風建設、隊伍建設、行風建設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措施的制定和調整。
(5)安全穩定中的重大問題及重大突發性事件、公共性事件的應對和處置等重要事項。
(6)行政領導班子自身建設。
(7)學校領導班子認為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問題。
2.重要干部任免獎懲
(1)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干部的推薦、提名、錄用、任免、獎懲和后備干部人選。
(2)討論決定推薦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及推薦申報區級以上先進個人或先進集體。
(3)校領導班子成員的工作分工。
(4)其他應由集體研究決定的干部任免、獎懲。
3.重大項目安排
(1)討論決定單位1萬元以上(含本數)的基建項目,一次性購物總價在1萬元以上的設施、設備、物資的采購審批。
(2)未列入預算的基本建設項目、修繕工程項目、不動產購置、大宗物資和儀器設備采購等。
(3)其他應由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項目安排。
4.大額度資金使用
(1)校年度預算經費和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
(2)未列入預算,單項支出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資金安排(除上級規定的之外)。
(3)其他應由集體研究決定的大額度資金使用。
(二)決策原則
1.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時,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民主,與會人員要充分發表意見,集思廣益,統一認識,以確保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2.需要集體討論決定的問題,除緊急和特殊情況外,應由領導班子以會議形式集體討論決定,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
(三)決策方式
1.集體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應根據不同內容、不同情況選擇討論決定的方式。主要的方式有:校長辦公會議、行政會議等。以上會議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同時參與討論和決策。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也應參加以上會議,并參與討論或參加決策。
2.集體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實行票決方式,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3.對涉及廣大教職工切實利益的決策需經教代會審議通過,根據表決結果形成教代會決議。
小學學校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制度【2】
一、基本原則:一保運轉、二保教學、三保安全、四保維護、五保積極性。
二、開支范圍: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的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
三、使用比例:學校日常校舍維修、儀器、文體設備及圖書的購置水電、通訊等學校日常工作開展所需經費不得少于45%。教師繼續教育的職工教育經費和培訓費不得少于5%。教學業務費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教研、文體活動、實驗實習、宣傳費等支出,不得少于40%。學校交通和租車費不得高于5%。其他費用不得高于5%。
四、管理辦法:
1、期初編制好經費使用計劃,每季度可微調。
2、嚴格按使用比例安排資金,不突破,不擠占,力求每期略有節余。
3、凡購置的商品在政府采購目錄上的大額辦公用品(價值在1萬及以上)必須通過政府采購渠道獲得;一次性購買價值在5000元及以上至1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目錄以外的商品,必須報中心校批準;應記入學校固定資產帳的物品不論價值多少必須報教育局批準、采購中心備案方可購置。在設施設備購置中,要指派兩人以上一同采購,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帳,物品先由保管人員登記。入庫后再領取使用,歸還要登記,有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
4、嚴格遵守《昆山中心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5、認真參加各類教師培訓,由學校安排的培訓教師報銷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費、資料費、住宿費。
6、水電要厲行節約,安排專人管水電,專線管照明,確保用電安全。
7、不報手機費,學校辦公室只設一部有線電話,不準用于辦私事。
8、學校對房屋、建筑物、附屬設施及教學設備等進行維修,要編制維修預算,由中心校領導具體安排,教師代表參與管理、議價、驗收,詳細清單要公示,并實行報告制度。小學一萬元以下、中學二萬元以下維修項目由中心學校審批;小學一萬元以上、中學二萬元以上的維修項目要呈報縣教育局商縣財政局同意后方可實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請驗收和決算審計。
9、實驗實習、信息技術教育所需開支據實報銷。
10、師生參加的各類文體活動,少先隊活動等費用據實報銷。
11、教學管理的各項開支依據相關考核方案及行政決議執行。
12、學校要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在校內公布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
13、票據的管理和審批
⑴、原始單據的取得,不論金額大小,一律為稅務機關的統一發票,不得使用思而學教育收據。
⑵、所有票據都要做到印章齊全,手續完備,
⑶、不論金額大小,一律實行“校長一支筆”簽字審批。
14、財務報賬員須知
⑴、原始憑證的預審
學校財務報賬員受理本校業務經辦人的票據時,須對原始憑證進行預審,包括:
①、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和合法性;
②、復核經濟業務金額的準確性;
③、審核經辦人、審批人的簽字是否完備,并符合單位審批權限的規定;
⑵、原始憑證的整理
財務報賬員對預審合格的原始憑證按照支出項目進行整理、歸類、粘貼、編號,并核清張數、金額。
⑶、報賬單的填制
①、記錄原始單據。根據整理、歸類好的原始憑證填寫由理財小組成員、報賬員和學校負責人簽字的“報賬封面”。
②、填制“收支原始憑證匯總表”。 報中心學校審核后對整理好的原始憑證,按照支出明細進行匯總,填制“收支原始憑證匯總表”,要求項目填寫齊全,注明支出明細科目、報銷金額、單據張數、資金來源和支付方式等。
五、本辦法于發布之日起執行。
小學學校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制度【3】
一、學校各部門、儀器室、體育器材室等組室所需采購物品應履行請購手續。
1.學校實行請購、審批、采購制度。價值在2000元以下物品,使用人提出申請并填寫請購單(學校網站“教技室”欄目中下載表格),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遞交校長審批同意后,由總務處確定人員進行采購。
2.凡價值在2000以上元的物品,采購前須由總務處核實請購單,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遞交校長審批同意后方可采購。
二、屬政府采購項目的物品:
執行政府采購規定,凡屬政府采購范圍內的物品,一律按規定報請高新區,由高新區采購中心采購。
三、物品購進后,應交財產管理人員驗收、登記、填寫入庫單,再由申請的部門、組室領用。
四、因申請采購或購進失誤,造成購進物品浪費、損失的,在查清責任后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操作流程:
1.各部門負責人,儀器室、實驗室負責人,體育器材室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教學中器材使用情況,特別是儀器室、實驗室、體育器材室負責人要經常清查易耗品庫存情況,及時提出請購申請。
2.填寫物品請購單,交分管領導。
3.校長批準后交總務處采購。
4.物品交相關人員登記入庫。
附:分管領導
楊立群(副校長、教導主任):教學物品的采購;
溫琴芳(副校長、教科主任):教科研活動中的物品采購;
張秋花(德育主任):德育工作中的物品采購;
錢 剛(教技主任):儀器室、實驗室、體育器材、圖書室、電腦耗材等涉及教技方面的物品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