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重慶市注冊志愿者達到320多萬人,建立志愿服務隊伍26527個,注冊志愿服務組織、社會公益組織等420多個。”重慶市文明辦副主任王茵29日向記者透露。
《重慶市志愿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以鼓勵和引導志愿服務為立法理念,對志愿服務的范圍、統(tǒng)籌協(xié)調部門、保障與激勵措施、權利義務、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guī)定。
“志愿者是指不以獲取物質報酬為目的,利用自己的時間、知識、技能和體力等資源,參加志愿服務的自然人。”王茵介紹,為了更好地促進志愿服務的發(fā)展,《條例》將志愿者與注冊志愿者的概念區(qū)別開來,志愿者不需要登記,只要參加志愿服務就是志愿者。若想成為注冊志愿者,則需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登記,由志愿者在市級志愿服務信息平臺自行注冊,或者經本人同意,由其所屬的志愿服務組織代為注冊,成為注冊志愿者。
如何保持志愿服務的持久動力?王茵稱,在以鼓勵和引導志愿服務為立法理念的基礎上,《條例》在全國的志愿服務地方立法中首次規(guī)定,將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支持志愿服務。
同時,志愿工作還將建立網上信息平臺與網下站點,以“O2O模式”打造志愿服務的新路徑。網上通過“重慶志愿服務網”、“中華志愿服務網”、“暖青匯志愿服務APP”等形式,網下則通過社會工作室等服務平臺建立志愿服務站點,兩則相結合共同驅動。
在備受關注的志愿服務經費來源方面,王茵稱,《條例》中“政府支持,主要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形式支持志愿服務”一項是為創(chuàng)新之舉,另一來源則是社會捐贈和資助。
【亮點解讀】
《重慶市志愿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并公布,已于日前正式施行。該《條例》以鼓勵和規(guī)范志愿服務為宗旨,對志愿服務的范圍、統(tǒng)籌協(xié)調部門、保障激勵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相應規(guī)定,其中有多處亮點:
一是明確民政部門負責志愿服務行政管理,厘清管理職責。針對志愿服務主管部門不明確、服務組織登記率不高的問題,《條例》規(guī)定,市、區(qū)縣(自治縣)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志愿服務行政管理工作;有關單位和其他相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為志愿服務提供指導和支持。
二是簡化志愿服務組織登記手續(xù),降低登記門檻。《條例》明確,有規(guī)范的名稱和章程、固定住所、相應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志愿服務組織,經申請,民政部門應當予以登記,并不得收取費用。同時,對尚不具備登記條件的,可以向依法登記的志愿服務組織申請成為其團體會員、分支機構或者代表機構。
三是強化保障和激勵,為志愿服務注入持久動力。在志愿服務經費來源方面,除社會捐贈和資助外,《條例》規(guī)定,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通過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支持志愿服務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同時,在政策激勵方面,《條例》要求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聘用和錄取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注冊志愿者;志愿服務工時可以換取一定的社區(qū)服務,在公共服務等方面享受優(yōu)待。
四是明確志愿服務法律責任,進一步理順權責關系。《條例》對志愿者、志愿服務對象在服務活動中產生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時的責任承擔予以了明確,并規(guī)定對志愿服務組織偽造志愿服務記錄、提供虛假志愿服務證明等七種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視情節(jié)給予責令整改、撤銷登記、追究刑事責任等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