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02日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石家莊市低碳發展促進條例》將于7月1日實施。這將為鼓勵支持低碳發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應對氣候變化,改善生態環境,推進綠色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提供法律支撐。
近年來,全市大力治理大氣環境污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生態環境建設、節能減排任務仍十分艱巨,特別是大氣環境質量依然沒有得到根本性好轉。與此同時,生態環境狀況、大氣環境質量距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期盼還有較大差距,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因此,盡快制定促進低碳發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促進生態環境改善取得根本好轉非常必要。
經過市委研究同意,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石家莊市低碳發展促進條例》列入2015年立法計劃,之后迅速啟動,分步實施。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條例制定工作,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部門制定并嚴格落實了22項立法工作流程,并廣泛征求了社會各界代表、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咨詢委員會、部分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縣(市)區黨委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和全體市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共收到意見和建議320余條。《條例》數易其稿,聚集了社會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
該《條例》中具體條款突出了針對性,適應本地需要,解決本地問題確保“行得通”。同時,注重了可操作性,嚴明責任處罰,力爭達到條款接地氣、措施能落地,確保“真管用”。還體現了創新性,著眼于我市促進低碳發展的實際需要,從能源利用、產業轉型、排放控制、低碳消費、激勵措施、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范和規定,尤其強化了行政管理責任,深化了監管監督方式,確保“有特色”。制定該條例,國家層面沒有專門的上位法,各地立法也少有先例,其本身就是一種探索和創新。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出臺這部《條例》真實用意在于減少和控制污染,從源頭上改善生態。《條例》不僅明確了調整產業結構、項目準入管理、企業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產能、發展低碳產業方面的內容,還對政府內部監管和人大監督的工作機制作了規定,并對政府要制定優惠政策、給予資金保障,加大對低碳發展的財政投入方面作了規定。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將以《條例》實施為契機,繼續嚴把項目準入關口,嚴控高碳項目準入。同時構建低碳產業體系,在電力、建材、醫藥、冶金、化工等工業行業加快企業清潔生產技術、設備的更新改造進程,強化清潔生產管理,從源頭上減少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