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南昌市低碳發展促進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為推進立法科學化、民主化,充分發揚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即日起至11月12日,市人大面向社會各界征集修改意見。市民朋友可通過信件、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通信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雄州路199號南昌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330038);聯系電話:83885064;電子郵箱:ncrdfgw@163.com。
引導發展六大低碳產業
《條例》提出,南昌市應當加強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傳統產業低碳化,引導發展大裝備、大數據、大流通、大文化、大環保和大農業等六大低碳產業,推動實現服務業為主導的產業結構,促進制造業自主創新、集聚發展、轉型升級。有計劃地將市區內老工業基地進行升級改造或者進行轉移搬遷。
本市創建低碳經濟示范區。鼓勵建設區域性的交通、物流、金融、消費、創意、營運等為中心的各類服務業集聚區。
鼓勵創建低碳生態工業園區。工業園區應當科學布局、錯位聯動、產城融合,形成資源共享、產品鏈延伸和副產品互換的產業共生網絡,實現物質循環、能量多級利用和廢物產生最小化。本市不得引進溫室氣體排放高、環境污染重、資源消耗大的項目。
本市發展以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為主的低碳生態農業,推行科學的、有益于健康和環境保護的食品消費模式,實行食品生產、加工、流通、消費全過程的安全檢測和監督管理制度。
優先開發垃圾發電、廚余轉化能源
為了引導城市與自然生態系統融合,建設更加符合國際潮流的城市形態,《條例》提出要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清潔能源計劃,按照規定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緊湊城市形態,充分運用海綿城市和低影響開發規劃理念進行建筑設計等。
實施公交優先戰略,發展軌道交通和大運量的快速公交系統,推廣應用智能交通管理技術,限期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公共交通工具。在機場、火車站、客運樞紐站、地鐵站等交通集散地逐步形成多種交通方式無縫對接。
實施清潔能源計劃,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提高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使用比例,改善能源利用結構。公務用車、城市公交車、出租車應當逐步使用新能源。逐步實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供電單位所供電的一定比例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推廣太陽能熱水器和太陽能照明的使用,優先開發垃圾發電、廚余轉化能源項目。
新建建筑應當按照市建設部門規定的范圍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嚴格控制高耗能玻璃幕墻應用和過大的共享空間設計。
居民步行10分鐘解決日常生活所需
本市城市集中建設區應當規劃形成合理的緊湊城市形態,實行混合土地利用和密集開發策略,每平方公里人口不得低于兩萬人,滿足居民十分鐘步行能解決日常生活所需,二十分鐘步行能到達區域性教育、醫療、商貿、文化中心要求。
各層次的城市規劃應當貫徹低碳理念并闡釋其構想。城市規劃應當賦予步行、非機動車出行和公共交通出行最大便利,建設完整、便利的城市步行系統和綠道系統。
規劃部門應當充分運用海綿城市和低影響開發規劃理念,結合地形地貌進行設計與建筑布局,建筑設計應當利用日照和通風,體現本市氣候特征下的節能要求,合理利用原有的濕地、坑塘、溝渠等。建筑、廣場、道路周邊有條件的,應當布置可消納徑流雨水的綠地,豎向設計應當有利于徑流匯入低影響開發設施。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有計劃地改造不透水硬化城市道路、廣場地面,鋪裝透水透氣型地面。園林綠化工程應當采用先進的綠化建設和養護技術,在建筑屋頂、陽臺、墻面和立交橋、河岸、湖岸等進行垂直綠化。
倡導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倡導公眾選擇公共交通、非機動車、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引導公眾加強資源回收意識,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餐飲、娛樂、賓館、洗浴、洗車等服務性企業,應當采用節能、節水、節材和有利于保護環境的技術、設備和設施,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衛浴用具等一次性用品。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節約使用辦公用品,做到節水、節電。幼兒園、中小學校應當將低碳文化融入到相關課程中,培育和提高兒童及青少年的低碳生態理念和環境保護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