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安慶市菱湖風景區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會議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陳愛軍主持并發表講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章松,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玉萍、檀宜宏,市政府副市長范先漢以及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方一清出席發布會。省媒體駐宜記者站以及市直各新聞單位共派出20余名記者參加了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上,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檀宜宏從條例制定重大意義、制定過程、主要內容及主要特點四個方面對《安慶市菱湖風景區條例》頒布實施進行了解讀。他指出《條例》的制定出臺是我市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是順應安慶市人民的熱切期盼,保護和管理菱湖風景區自然資源,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的現實需要;有利于加快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條例的制定歷時一年時間,經三次審議、公開征求意見、社會各界人士的座談討論,對條例(草案)進行100多處的修改,堅持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則,突出了法規的權威和地方特色,實現了“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以良法促進發展、保證善治”的立法目標;具有適用性強、規范嚴格、嚴謹科學、處罰標準明確等特點。
陳愛軍強調《條例》的頒布實施,使我市菱湖風景區管理工作實現了“有法可依”,相關單位和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充分認識制定和實施《條例》的重要意義,加強宣傳貫徹力度,為《條例》全面實施奠定基礎。各職能部門要堅持管理和服務統一,權利和責任統一,做到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執法檢查等形式督促政府及有關部門研究解決《條例》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保障《條例》有效實施,切實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
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迎江區、大觀區、宜秀區政府負責同志,市政府法制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園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文廣新局、市規劃局、市城管局等單位負責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出席會議共150余人出席了新聞發布會。
安慶獲立法權后首部地方性法規《安慶市菱湖風景區條例》將于10月1日起實施。6月7日,記者從《安慶市菱湖風景區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條例》共6章、33條,適用于菱湖景區、康熙河景觀帶和秦潭湖公園的管理和保護。
《安慶市菱湖風景區條例條例》在對菱湖風景區的適用范圍做出明確規定的同時,提出對景區自然景觀、園林建筑、文物古跡、歷史遺跡等方面的保護和游客行為規范。規定了“禁止在風景區內進行商業性開發、建設”,禁止游人攜帶“未配掛免疫標牌的犬類進入風景區,遺留寵物糞便”等。
《安慶市菱湖風景區條例》有利于加快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有利于進一步保護和管理菱湖風景區自然資源,改善城市人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