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記者從遼寧省工商局了解到,6月1日起,遼寧省將實行新的《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新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部門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職責的法定義務,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措施也更加具體。《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是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兩年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對原《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定》進行了重大修訂后推出的一部地方性法規。遼寧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就新條例中的亮點進行了解讀。
亮點1:明確政府部門有法定義務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職責
條例中非常具體地羅列了16個行政部門。減少時常出現的推諉、不作為問題。例如,今后消費者購買商品房遇到糾紛或侵權,就可向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將《消法》規定的七個工作日內,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對收到的消費者投訴作出是否受理決定,縮短為五個工作日。對《消法》沒有明確消費者協會受理和處理消費者投訴期限規定為五個工作日和三十天。
明確了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的最長期限(60天)。明確了消費者投訴的舉證和告知義務。明確了經營者有義務配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調查消費者投訴問題。明確商品和服務出現無法鑒定的質量問題時,經營者要提供自己無過錯證據,也就是承擔舉證責任倒置義務。明確消費者與經營者對消費糾紛調解書有權利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有義務進行司法確認,并通過司法手段確保消費糾紛協議得到履行。
亮點2:明確經營者經營行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經營者夸?、許承諾,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例如,經營者宣稱商場商品“假一賠十”,如果消費者買到假貨,經營者就要承擔十倍賠償的法律責任。
經營者必須實名經營,消費者有權利知道經營者的真實情況。例如,消費者熟悉的“一手店”,很多人會以為是連鎖店或分店,事實上每個“一手店”的店主,都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市場主體(很多是個體工商戶)。
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必須標明所有費用明細。例如,目前平板電視機銷售只標明電視機價格,掛架收費不告知。電視機安裝時,消費者支付的掛架費用,完全由安裝工人決定,今后這種銷售行為將被禁止。
明確經營者建立商品追溯制度,銷售的每件商品必須記錄渠道來源。
在網購商品七天無理由退貨中,進一步明確經營者辦理退貨期限(3天)。
經營者提供格式合同,不允許出現“經營者有最終解釋權”字樣。對從事公用事業服務的經營行為,提出更加具體的要求,停止服務必須提前告知。
亮點3:對常見違法經營行為規定了具體處罰標準
未按照規定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處一萬元罰款;
未按照規定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單據等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處二萬元罰款;
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處以違法所得五倍罰款;設定最低消費,收取或者變相收取餐位費、消毒餐具費、開瓶費等不符合規定費用的,處五千元罰款。
明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制定不平等格式條例的經營者進行處罰的權限。(工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罰款)。
明確經營者的哪些行為,屬于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工商部門可依據《消法》責令經營者改正,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被禁止。例如,消費者購買熱水器,廠家指派安裝人員安裝時,消費者被要求只能使用廠家提供的價格很高的配件,否則不給安裝調試。強迫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處以違法所得五倍罰款。
亮點4:對常見的違法經營行為做出具體規定
強化洗染業經營者與消費者就洗染衣物的事前確認義務。如果經營者不履行事前確認義務,洗染衣物出現問題,經營者將承擔不利后果。
消費者在4S店是否購買保險,購買哪些保險,完全由消費者決定。汽車維修經營者,擅自增加維修項目,維修費用將由經營者承擔。
餐飲業經營者必須明示食品價格和服務收費,禁止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標準、拒絕消費者自帶酒水、收取茶位費、收取餐位費、收取消毒餐具費”。今后,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免費為消費者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餐具、水杯、白開水(或普通茶水)。經營者若想經營收費的濕巾、面巾紙、茶水等,只有在消費者特別要求時,經營者才可以向消費者提供。在消費者沒有提出特別需要時,經營者事先把收費的餐具、濕巾、面巾紙、茶品等擺放在餐桌上,消費者可視為是經營者提供的免費基本服務。
消費者在酒店、飯店舉辦婚宴慶典活動,經營者不得指定婚慶禮儀公司。
收取場地費用,必須按照成本支出合理收取。
美容美發經營者在為消費者提供服務前,應告知消費者使用化妝品或微創手術可能帶來的風險。因經營者的責任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或傷害,經營者要承擔民事責任,這項規定對侵權責任法的相關條款進行了細化補充。經營者從事預收款服務,必須與消費者詳細約定,否則將承擔不利后果。例如,經營者洗車服務每次收費30元,消費者預交款200元約定可洗10次。如果經營者不與消費者約定雙方違約責任,消費者洗車5次后決定不再洗車,經營者就必須按每次20元收取洗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