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修訂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常回家看看也屬違法
7月1日起,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臨時工的稱謂會不會消失?不常看望老人是違法有沒有可操作性?河南商報請有關專家來說一說。
《勞動合同法》
“規定”不會完全消除不平等
外界普遍認為這次修訂最大的亮點就是“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這里的“同酬”并不是說薪金數額上的絕對相等,而是要求薪酬福利不能以員工的身份作為分配辦法和標準。
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韓文甫
新法規的施行是保障公平的一次進步,但不代表員工間的不平等問題會就此解決。
“假如哪家單位違反了新法規,那員工該找誰維權,誰又來對單位進行處罰”是一個問題,“勞動部門不來主動管,員工自己維權的成本比要求的利益還高”,這也是一個問題。所以,只有法律落實、監督到位,臨時工的權益才有保障。
勞務派遣市場或將洗牌
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要求,勞務派遣公司的注冊資本從原來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提升至200萬元,并且要求取得行政許可,具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等。
河南某人力資源企業經理
“將來,比如在河南,如果一個勞務派遣公司各方面不夠規范,達不到新法規的要求,就會面臨出局的危險。”
另外一種可能,就是很多企事業單位會從“人員外包”走向“業務外包”,以規避用人過程中產生爭議。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不常看望老人是違法”沒有可操作性
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即是說,如果不常看望老人,今后就是違法行為了。
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華陽
多長時間算“經常”,沒有一個時間概念,導致法律規定無法實施。
子女經常看望問候老人是人們的基本道德要求,屬于道德范疇。而法律區別于其他一切規矩,具有強制性,伴隨著警察、法庭和監獄。而且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把“常回家看看”納入法律,等于直接拉低了國人的道德標準。
法院可判子女把贍養費親手交到父母手里
鄭州市中原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張瑞花
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其實給法官提供了一個審判贍養案件的新方法。今后判決被告人子女支付原告人父母贍養費的同時,可以附加履行方式,如“每月幾日前把贍養費親自交到原告人手中”,這樣不僅結合了“常回家看看”,也比過去銀行賬戶轉賬、代交贍養費更能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