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總則
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使賬目清晰、明了,收入支出有據可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自治能力,促進事業發展,結合本會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社團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集體和個人兩者利益的關系。
三條 財務管理的任務:依法多渠道籌措資金;合理審核項目活動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監督和管理;科學配置會內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會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本會財務狀況。
四條 會長擔任財務主管,下設會計和出納,一般情況下均由常委擔任。
財務主管全面負責財務工作,主要核審發票是否屬實,是否符合規定,如屬實則簽字報銷;
會計負責掌管賬簿,按序記賬,簡明扼要地注明資金用途,發票分類管理、粘貼,同時保管部分報銷備用金。會計每月向常委會匯報財務開支情況一次。
出納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日記賬。
財務主管、會計、出納相互不能同班級、同寢室。
二章 收入管理
五條 收入是指本會開展調研,主辦、承辦論壇、講座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本會收入包括:
、會員會費(包括會員在社團中繳納的其他費用) 在收取會員費用時,須向會員開出收據,一聯存根聯收款人保管,二聯副聯交會計記賬,思而學教育發票聯加蓋公章交會員保管。
、上級主管部門撥款 上級主管部門所撥款項目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由校團委管理使用。
、贊助 本會不得與贊助商進行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優先用于被贊助的活動,除從中提取%給聯系贊助商的工作人員作為獎勵外,如有剩余則轉入本會活動經費。
、其它收入(如捐贈等) 其它收入可由本會自行管理使用,有特殊要求的情況除外,并做好賬目記錄。
六條 全會各部門各會員必須嚴格按照學校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除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和部分其他收入外的各項收入 本文來自轉載請保留此標記。 必須全部納入會內統一管理和核算,不得設置小金庫。
七條 各部門各會員以農研會的名義取得的收入必須及時、全額上繳財務入賬核算。禁止截留、私存或挪作他用。
三章 支出管理
八條 支出是指本會開展調研,主辦、承辦論壇、講座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本會支出包括:
、日常管理支出 主要有辦公室電費、辦公用品,會員大會、換屆費用,會內刊物出版等費用。
、論壇講座等學術性支出
、實踐性支出 主要是各項社會實踐前期籌備工作的費用。
、其他支出(如捐贈等) 其他支出如一次總金額超過元須經常委會審核。
除用于辦公室的費用外,其他費用須由負責人向會計提交預算,實踐性支出向常委會提交預算。
九條 實行預算審批制 。本會預算是指對某項活動的開支至少提前三天做出計劃安排。項目活動的一切費用由相關負責人做出詳細預算,經常委會或會計初步審核,再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際開支與預算開支相差不大可按程序給予全部報銷,無特殊情況超出預算由相關負責人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