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上學憑胸卡進入校門,憑準假條出校門。不得隨意進出。
二、激進校探訪學生,原則上在門衛處等待,下課后由班主任通知學生到門衛處接待。特殊情況經德育處批準,門衛登記后方可進校。
三、來訪人員一律在門口登記等候,經保安電話核實、登記、批準后方可進入學校。來訪、參觀單位或團體須事先與德育處聯系或經校長室允許,并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校。
四、外來車輛一律不許入校,有特殊通行證的車輛如需進入校內,必須經登記后方可進入,并在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在校內鳴笛。師生自行車進出校門應自動下車推行。
五、認真執行物品出門制度,攜帶大件、包裹、物品進出大門時,門衛應認真查驗、核實物品及當事人證件,并進行登記。攜帶公物(材料設備)外出,要有校內有關部門加蓋公章的出入證明,否則,門衛有權扣留、查詢、登記和報送有關部門處理。
六、非本校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校進行籃球、足球、聚會等活動。
七、門衛對外來人員要熱情接待,門崗行禮,問清來意,查閱、登記相關證件,電話與相關部門與人員聯系,登記、換發證件,事后出門換回。對有可疑跡象的人要認真查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八、保安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著裝上崗,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崗無關的事。保持傳達室整潔衛生,并做好校門口的衛生工作。
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政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