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總則
一條:為了貫徹執行“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徹底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發生,確保全局本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辦法。
二條:安全生產主要目標
1、不發生特大、重大事故;
2、不發生農電職工(包括臨時工)生產重傷以上事故;
3、不發生農村人身觸電傷亡責任事故;
4、杜絕送電變電事故;
5、配電事故(倒桿、斷線配變燒毀、出口故障24小時內未恢復送電)不超市局下達的指標;
6、不發生火災事故、責任交通事故和鍋爐壓力爆炸事故;
三條:事故責任劃分
1、發生事故追究事故責任者,事故單位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2、發生特大、重大的事故,農電職工生產重傷以上的事故和農村觸電傷亡責任事故,追究黨、政、工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責任;
3、送、變電和10kv線路因設備原因造成的事故,生技科長、專責,分管局長負有一定的責任;
4、低壓電網發生事故,抄收班班長、供電所長、分管局長負有一定的責任;
5、由于管理不善給工企用戶造成事故,追究供電所所長,營銷科科長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分管局長負有一定的責任;
6、單位安全員工作不到位發生事故,追究安全員的責任;
7、人為違章作業造成事故:
1) 未按規定嚴格培訓考核,追究主管局長和有關科室的責任;
2) 未經安全、技術崗前培訓,就將人員安排到農電生產崗位或調換工作崗位,誰安排誰負責,誰接收誰負責;
3)喀喇沁旗農電局系統網內設備上工作的電工未參加安監部門度 《安規》考核,追究其部門負責人、安監人員和分管局長的的責任;
、發生火災事故和盜竊事故的單位,追究保衛人員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發生責任交通事故,追究司機、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發生一般考核事故,終止安全記錄,除追究有關責任者外,還追究主管部門和分管局長的責任;
四條:電氣設備管轄范圍責任劃分
、 kv送電線路由興達公司負責;
、 變電設備生技科負責;
、 kv配電線路、./0.2kv低壓線路、配電變壓器臺,由各供電所負責管理;
二章:發生違章、違紀的處罰規定
五條:發生違章、違紀責任的劃分
、必須追究違章違紀者的責任;
、按其嚴重程度追究發生單位的責任;
、安全監察人員檢查不到位,不嚴不細,對發生違章違紀行為不嚴肅處理,追究安全監察人員的責任;
六條:不能有效控制違章、違紀的單位,給予單位負責人降職的處
分
七條: 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時,給予違章違紀者行政處分,給予發生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元的經濟處罰,并扣罰發生單位度安全獎。
、違章指揮;
、帶地線合閘;
、帶負荷拉刀閘;
、誤拉合開關;
、誤入帶電間隔;
、帶電掛地線;
、誤登帶電設備;
、約時停、送電;
、誤指揮、誤發令;
、在電氣設備及線路上工作不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停電作業,一條線路多處施工且附近有帶電線路,事先未認真核對所有作業點的線路名稱及桿號,未安排勝任的工作負責人,安全措施不完備就開工;
八條:發生下列習慣性違章行為之一時,給予違章者及有關人員/次的元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