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政府系統的督查工作,切實提高督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促進政府決策的貫徹落實和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確保政令暢通,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評機構及工作職責
市長、副市長,市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主任組成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市督查工作;審定全市度督查工作方案;考評全市督查工作三人領導小組網絡成員單位(以下簡稱被考核單位)督查工作的開展情況,確定考核結果,決定獎懲。
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常設機構)設在市政府辦公廳督查處。主要工作職責:(一)負責全市督查工作的業務指導。(二)根據當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工作要點擬定市政府度督查工作方案;審核被考核單位度工作目標的制定、實施情況。(三)安排布置被考核單位承辦市政府重要部署(包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及其他專題會議以及市政府領導現場辦公決定事項)和中央、自治區、市級領導重要批示事項;督辦被考核單位承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等有關事項,并對以上工作的完成情況實施督查和考核。(四)對被考核單位內部督查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考核。(五)辦理市政府督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考核對象和內容
(一)考核對象:
被考核單位包括各區、縣人民政府,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和直屬機構,以及其他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三人領導小組網絡成員單位。
(二)考核內容:
、度工作目標的制定、實施情況;
、內部督查工作開展的情況;
、承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情況;
、承辦市政府督辦事項的情況。
三、組織實施
每市政府工作目標任務確定后,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當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工作要點擬定市政府度督查工作方案,并報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審定;被考核單位要根據全市工作的總體部署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度工作目標,報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將工作目標的實施情況及時反饋;被考核單位要加強對自身督查工作的領導和督查制度的建設,要重視發揮自身督查機構的作用,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標集中力量抓落實,確保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并將終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報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日常督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日常督查工作主要采取書面督查與現場督查相結合,重點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抽查、暗訪與跟蹤督辦相結合等形式進行。在督查中,要力戒形式主義,注意工作方法,深入基層了解真實情況,努力減輕下級和基層的負擔。
在抓好日常督查的基礎上,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人大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和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對被考核單位承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
對被考核單位督查工作完成情況的具體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結果報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