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委關于發送《科技成果鑒定規程》的通知
國科發成字[]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委,xx各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事業單位:
為了貫徹執行一九九四十月二十六日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號令發布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明確規范科技成果鑒定操作規程,現將《科技成果鑒定規程)發送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科技成果鑒定規程》
一九九五二月十三日
科技成果鑒定規程(試行)
(國家科委 月)
為了貫徹執行一九九四十月二十六日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號令發布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以下簡稱《鑒定辦法》),正確理解《鑒定辦法》的有關內容,規范科技成果鑒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訂本規程。
一、科技成果鑒定的一般原則
(一)科技成果鑒定是指有關科技行政管理機關聘請同行專家,按照規定的形式和程序,對科技成果進行審查和評價,并作出相應的結論。科技成果鑒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
(二)科技成果鑒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確判別科技成果的質量和水平,促進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三)科技成果鑒定工作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科學民主、客觀公正、注重質量、講求實效的原則,確保科技成果鑒定工作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四)科技成果鑒定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評價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國家鼓勵科學成果通過市場競爭、社會實踐和生產實踐,以及學術上的百家爭鳴等方法得到評價和認可。
(五)科技成果鑒定嚴格實行歸口管理,杜絕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帶來的不良后果,以保證《鑒定辦法》的有效貫徹。
國家科委歸口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的科技成果鑒定工作,具體由國家科委科技成果司負責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委歸口管理、監督本地區的科技成果鑒定工作,具體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委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負責執行。xx各有關部門負責管理、監督本部門的科技成果鑒定工作,具體由各有關部門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負責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