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爭取激緊密配合,形成合力,發揮學校,家庭的整體教育功能,特制定學校與激聯系制度:
()、班主任每學對班級學生普訪一次,語文、數學、英語教師每學與任教班學生激普遍交談一次以上。做到激與學校統一要求,協同教育,尋求有效的教育方法與措施。
()、對學習態度差、紀律性不強,問題較多的學生,教師除了利用周報與激互通情況外,應視學生的表現情況,采用多種方法及對與激聯系,同采用有效的方法幫助學生解決和克服存在的問題。
()、激對教育學生有不同意見或提議,除找班主任外,還可以向該級組長和各級主管行政反映,也可直接向學校反映情況。
()、學校規定:每學期,舉行一次學生激會。此外,各級各班可根據教育學生的需要舉行全級、全班或部分學生激會。
()、學校從實際出發,不定期召開激委員會會議和部分學生激會。
()、教師和學校聽取學生激合理的意見和積極的建議,改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