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大家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包括區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家屬院、車庫及公私財物的安全防范。
二、機關安全管理本著分級管理、逐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防范,嚴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動服務。
三、四大家辦公室為安全保衛工作日常管理職能部門,負有對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職責,機關各單位均須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機關內保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工作職責;機關內部各單位要明確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
五、實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因工作失職引發事故,要嚴肅追究內保人員、具體工作人員、科室負責人、單位分管領導、四大家辦公室分管領導的責任。
六、加強門衛管理。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小時值班,就餐或臨時離崗要實行倒班,嚴禁斷崗、脫崗;來人來訪必須進行登記,經電話聯系準許后方可讓其入內;下班后大門要及時落鎖,閑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七、加強車輛管理。機關駕駛員要為公務用車提供安全、高效、優質服務,做到車輛凈潔、車況完好、行車安全,嚴禁酒后駕車,嚴禁車內存放鑰匙和貴重物品,外出執行公務要確保停車安全,車輛返回后要及時入庫。機關院內車輛要憑證出入,非四大家機關和鄉鎮局委的車輛一律不準停在機關院內,出租車不準進入機關和家屬院。公務車輛要購置完備的保險手續,有存放的車庫,暫時沒有車庫的車輛要在機關辦公院內停放并加防盜鎖。
八、加強值班工作。四大家機關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嚴禁擅自離崗,值班過程中發生的重要、緊急情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及時報告。
九、各單位要經常加強安全、保衛、保密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體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和安全保衛制度。
十、切實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防其它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對重點部門、要害部位要嚴格管理,落實責任,完善“人防、技防、設施防”措施,確保安全。
十一、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嚴禁將易燃易爆品、劇毒品和槍支彈藥帶入機關大院。如有發現,及時報告辦公室負責同志妥善處置。
十二、各單位應建立財務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財會工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制,完善財務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存放現金、各類票證和印鑒。
十三、加強機密文件資料和貴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竊。
十四、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經常維護保養,并教育機關工作人員正確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衛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門要配備防盜門和必要的防盜器具。
十六、各單位臨時借用人員、聘用的臨時工、農民工、外來施工人員名單要報保衛部門登記備案,領取臨時出入證。
十七、單位內部如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須保護現場,及時向保衛部門報案,并積極協助公安、保衛部門依法查處。
十八、各單位對安全保衛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匯報、總結,發現不安全因素和隱患要及時整改。